2026年08月12日 Wed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2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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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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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8月12日 Wed
2026年08月12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12日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孟克:

本院受理(2026)黔0281民初13010号原告刘梅英诉被告何孟克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及答辩期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9:30在双凤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闽0211民初12921号

旅享通联(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旅享控股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柯大寨与被告旅享通联(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旅享控股集团(厦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5)闽0211民初129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杏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石坚、王炜、沈硕、李天亮、北京好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台州杰高影视有限公司诉你们与王隽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言岭诉你与平顶山市硕源科贸有限公司、宋二丰、福建省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正中、姜天正:

本院受理的(2026)皖0405民初2346号原告滕德龙与被告谢正中、姜天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谢正中、姜天正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50000元、利息918000元,合计1368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其相应的权利,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瑾泰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黄友军:

本院受理的(2026)皖0405民初2298号原告夏明山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安徽瑾泰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黄友军向原告支付工资956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56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LPR,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其相应的权利,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小兵:

本院受理黄宝安与你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变更申请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荣海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海荣:

本院受理宝鸡福鼎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变更申请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桂0721民初3326号

灵山县陆屋镇名洋制衣厂:

本院受理原告灵山县陆屋镇周仔缝纫设备销售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材料。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8000元及利息2951.10元(利息计算:以18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5月29日);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桂0721民初3325号

周琳:

本院受理原告周元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材料。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5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913.42元(利息计算:以75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6月8日);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桂0721民初3191号

张验英、周琳:

本院受理原告周元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材料。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14478.66元(利息计算:以45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5月29日);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新楼:

本院受理原告孙新方诉被告高新楼、张净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付秀艳、李春来:

本院受理原告郭影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多次与你联系,无法取得联系(到你住处寻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辽0115民初59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为原告为被告进行担保,向杨春借款5万元。后因被告未偿还,原告替被告偿还5万元。原告向你们追偿。我院定于2026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满都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上述期间包含举证期、答辩期)。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12执恢276号之一

陆远琼(公民身份号码5201121971****1123):

本院在执行胡应周与陆远琼、贵阳乌当腾恒米粉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本院多次与你联系,但无法通知你到庭,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拍卖)三份。执行通知书内容为责令你履行(2024)黔0112民初1519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26)黔0112执恢276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裁定内容为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陆远琼、贵阳乌当腾恒米粉加工厂人民币112422.90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执行费等。如其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变价、拍卖、变卖其等值的其他财产;(2026)黔0112执恢27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陆远琼名下位于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M区7栋1单元11层6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黔(2021)贵阳市不动产权第0113746号]。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布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与被告郭布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郭布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借款本金319000元、利息102.92元、罚息22103.29元、复利8.08元(金额暂计算至2025年4月22日,之后仅产生罚息、复利,罚息、复利分别以实际尚欠本金、利息为基数,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罚息、复利之和不超过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所得金额);二、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78元、公告费270元,合计6748元,由被告郭布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逾期未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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