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怀:
本院受理原告韦良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5433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0民初2839、2883、2910号
何本祥、张习祥、陈健: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本祥、张习祥、陈健追偿权纠纷三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839、2883、291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传票、转普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敏: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赵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26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雷敏: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雷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861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岩区金仓路5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建宇、程朝、赵泽琴: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董建宇、程朝、赵泽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共三案,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黔0103民初3472、3473、34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3288号
蒲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328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3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蒲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626234.84元、利息9995.91元、罚息193.87元(金额暂计算至2025年8月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蒲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蒲烨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S1区8号楼2单元4层1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3)贵阳市不动产权第0108628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76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19元、被告蒲烨负担10157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3284号
刘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516250.73元、利息10634元、罚息265.19元(金额暂计算至2025年8月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刘杰名下位于云岩区花果园五里冲项目X区3幢1单元31层2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0)贵阳市不动产权第0133587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82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21元、被告刘杰负担9061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存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被告王存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6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8233号
季松斋:
本院受理原告刘夫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7374号
吕立志:
本院受理原告赵荣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7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至本院官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6216号
刘雷:
本院受理原告刘京诉你、郝文浩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盐城市区龙冈镇青龙居委会腾龙嘉园5幢501室不动产、11幢02室不动产。
二、拍卖标的参照价分别为39.479275万元、178.23万元;起拍价分别为27.635493万元、124.761万元;保证金分别为5.5万元、24万元;增价幅度分别为0.25万元/次、0.6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盐城市区龙冈镇青龙居委会腾龙嘉园1幢601室不动产、11幢01室不动产。
二、拍卖标的评估价分别为42.01万元、178.23万元,起拍价分别为29.407万元、124.761万元,保证金分别为5.5万元、24万元;增价幅度分别为0.25万元/次、0.6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