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释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要素价值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李韵、王笑妃)国家文物局28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出台的《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情况。
据介绍,为健全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治理体系,国家文物局出台办法。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明晰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权益主体,明确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责任主体。“这从根本上解决了‘数据是谁的、谁来管’这一核心问题,为后续的有序利用奠定了基石。”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说。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文物数据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公众希望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了解文物、走近历史;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希望获得系统、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科技创新、教书育人;公共文化机构以及文化创意、展览展示、新技术应用等领域,也期待形成规范、稳定的文物数据提供渠道。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文物数据的强烈需求与期盼,办法强调国有文物管理机构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面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授权使用等服务,推动文物保护与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在主动公开方面,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公开文物高清影像及数字展览等内容,满足社会公众浏览、欣赏、学习等使用需求;在非营利性授权使用方面,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明确使用范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授权方式提供相应的文物数据;在经营性活动授权使用方面,为了满足商业展览展示、文创产品设计与开发、影视动漫制作、广告宣传、游戏开发等营利性需求,办法规定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根据使用方申请,协商确定授权使用范围和服务费用,提供相应的数据。
办法构建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传输、登记、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实现文物数据权益清晰、开放有序、利用有效、安全可控的科学管理目标,指导文物行业开展文物数字化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依据办法规定,建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登记管理平台,编制登记管理制度,统筹布局国家及区域存储中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要素价值。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技术导则,旨在规范指导革命文物保护技术行为。技术导则围绕调查与评估、勘察与设计、施工与验收三个关键阶段,强调研究性保护、修缮设计的科学性和严格依序实施。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结合革命文物保护行动、项目示范、工程检查,扎实推进技术导则落地施行,充分发挥其指导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