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不能只有“壳”,还得有“瓤”
【舞台艺术众家议】
不是跳一段双人舞,就自动有了爱情;也不是一群人围着一个人跳,就自然有了压迫、簇拥或命运感。人物关系必须通过身体之间的方向、距离、阻力和变化建立起来,舞剧技巧必须进入人物的规定情境。
为什么现在很多舞剧都在讲故事,观众却没看见故事?角色有人物,却没有人物关系?舞段有技巧,却缺少起舞的必然性呢?多年来,舞蹈界对舞剧的界定各有侧重,如“舞剧是舞化的剧和剧化的舞”“舞剧是舞蹈着的戏剧”“舞剧是以舞蹈为表演手段的戏剧样式”。这些表述虽不尽相同,却共同指向一点:舞蹈与戏剧在舞剧范畴中不可分割,互为主体。然而,今天一些舞剧的创作逻辑似乎背离了这一点。
许多舞剧中,舞蹈段落之所以出现,并不是人物在情境中“必须如此行动”,而是因为编导在此处有一个可以跳得很好看的设计,是舞蹈需要剧情来串联。于是,“先有醉枪后有林冲,先有醉拳后有武松”。在这种创作观中,人物关系往往让位于段落展示,戏剧行动让位于情绪氛围,情节推进让位于舞蹈编织。舞剧变成舞蹈的组合,舞段成为舞蹈的展示。当“舞”与“剧”失去内在牵引,舞剧中的舞蹈便容易脱离内容,滑向“壳形式”。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就在于创作者绕开了“行动”这一戏剧的根本,而只是在编舞。所谓“行动”,并不只是身体的舞动,也不只是舞蹈动作的连续展开,而是人物在特定处境中,因欲望、阻碍、关系与选择所产生的必然行为。比如鲍里斯·艾夫曼的舞剧《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与丈夫、情人的关系,正是通过拉扯、推离、托起、跌落被身体化地呈现出来。她想靠近,却无法抵达;想抽身,却又被关系拽回。此处舞段的重点不在技巧,而在于让观众看见一个人如何被欲望、婚姻与社会目光推向失控。也就是说,舞蹈必须从行动中生长,而不是让行动给舞蹈让路。如果人物的行动不是在推动情节,而只是给一段好看的编排提供机会,那么舞剧在结构上已经发生了断裂。
行动不等于复杂情节,也不等于大量说明,而在于人物是否通过它改变了关系,承担了后果,走向一个别无选择的处境。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被身体回答,故事就只是背景,而没有真正发生。当舞蹈开始处理人物、事件、处境与关系,它便不再只是动作形式,而是在承担戏剧行动。
舞剧创作需要警惕的,不是舞段不够精彩,而是精彩的舞段遮蔽了行动;不是形式不够丰富,而是形式与人物、关系和情境发生脱节。所谓“壳”,正是在这里长出的:舞蹈场面也许比过去更华丽、更精致、更复杂,但支撑它的行动逻辑却从形式内部悄然退场了。要知道,不是跳一段双人舞,就自动有了爱情;也不是一群人围着一个人跳,就自然有了压迫、簇拥或命运感。人物关系必须通过身体之间的方向、距离、阻力和变化建立起来,舞剧技巧必须进入人物的规定情境。一个托举,如果只是为了显示演员能力,那它只是技术;如果它呈现的是依赖、支撑、占有或诀别,它便进入了戏剧。如芭蕾舞剧《斯巴达克斯》中,大量托举、对抗、冲撞与群体调度,并不只是男性身体力量的炫示,而是奴隶反抗、权力压迫和英雄命运的身体化呈现。斯巴达克斯的身体越有力量,越能让人感到他被历史和命运推向牺牲;群体越汹涌,越能看见个体与压迫之间的巨大张力。此时,技巧成为人物处境的一部分。一个动作之所以动人,不只是因为它难,而是因为它带着人的处境。如果舞段脱离人物与冲突,只留下热闹的场面;动作不由人物的欲望、处境与抉择所触发,而只是服务于编排的顺畅与视觉奇观,那么即便编排再精致,也难免舍本逐末。
因此,舞剧不能只有“壳”,还得有“瓤”。但这个“瓤”,不是剧情简介,不是人物标签,也不是主题口号,而是舞段背后的戏剧需要。判断一个舞段是否真正属于一部舞剧,其实并不复杂:它是否从人物处境中来?是否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是否让故事走向一个无法撤回的时刻?如果一段舞结束之后,人物仍停在原地,关系仍停在原处,情节也没有真正向前,纵然动作编织再精巧,也只是作品外面的那层好看的“壳”。它属于编导的技术储备,属于演员的身体能力,属于舞台的视觉设计,却不属于这部舞剧。
尤其,当一个舞蹈段落可以被随意挪到另一部戏中,而不影响原有剧情与人物关系时,这“壳”便不再只是编导的方法论问题,而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因为真正属于作品的舞段,是不能随意搬走的。它像从人物处境中长出来的一块骨头,拿掉它,人物关系会断裂,情节推进会失效,角色表达会出现缺口。一部舞剧的成立,不是因为它拥有若干精彩舞段,而是因为这些舞段之间存在不可替代的行动链条。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中,吴琼花前期的奔跑、挣脱和持枪,带着逃亡者的仇恨与冲动;到后来的训练、战斗和集体队列中,她的身体逐渐被组织、纪律和信仰重新塑造。前一场的冲动,经过后一场的淬炼,才转化为真正的行动目标。正因为身体发生了这种转变,舞段之间才不只是技巧排列,而成为人物成长的路径。换言之,舞剧中的每一次起舞,都不只是形式上的“开始”,而应是行动上的“势必所至”。只有当身体动作承接了前情、改变了当下,并把人物推向新的境遇时,舞蹈才不再是外壳,而成为人物行动中不可替换的一环。
克服“壳形式”的关键是让舞蹈重新回到行动之中。不能先有一个成熟的形式,再去寻找可以安放它的人物,而是先有一个无法回避的处境,再从处境中逼出动作、节奏、空间和关系。舞剧不是把舞蹈镶嵌进故事,而是让故事通过舞蹈获得它独有的身体表达。
今天的观众长期接受影视、戏剧、综艺和短视频叙事训练,对节奏、动机、冲突和人物变化其实非常敏感。他们也许不会使用“戏剧行动”“人物关系”“结构推进”这些专业词汇,但他们能感到一个人物的行动是否真实发生。观众真正失望的,不是没有看懂,而是没有看见人物“为什么非如此不可”。合格的舞剧创作,不在于如何把故事粘在舞蹈上,而在于如何让舞蹈成为故事发生的方式。让“舞”不再只是“壳儿”,“剧”不再只是“串儿”。当身体承载行动,当动作回应情境,当舞蹈成为人物命运的表达,舞剧才不只是把故事跳完,而是让每一次起舞都有着不可替代的理由。
(作者:汪起正,系二级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