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电子文件有了国家标准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刘华东从“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上获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编制,全国人大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法律法规电子文件三项国家标准近期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
当前,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信息查询、获取、使用的便捷性、权威性、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电子文件大量产生、快速流转,篡改、丢失、泄露等隐患也逐渐凸显。
据介绍,三项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法律法规电子文件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标志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新阶段。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的实施,将从技术层面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版式统一、来源可溯、全程可控,确保文本真实、完整、可读、可信,以技术规范保障法制统一。此外,统一标准的实施,能够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无障碍交换、共享、互认,推动法治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法律公共服务更加高效,大幅降低社会公众查询成本、提升政务司法运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查询、每一次法治服务中都能感受到规范、便捷、权威。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是事关法治中国、数字中国建设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邓蓉玲表示,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是推动法治中国与数字中国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对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链条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标准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标准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