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常住地公共服务供给是务实的民生之举
【光明时评】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打破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深度绑定的固有格局,全面推行常住地属地化服务供给,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就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户籍附带的公共服务差异,是制约人口自由流动、影响城镇化质量提升的突出堵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群体和随迁家庭长期服务城市建设,却因户籍限制,在就学、就医、安居、参保、救助等方面无法融入常驻地,形成“工作在城市、保障靠原籍”的半城镇化现象。这一问题削弱新市民的城市归属感,造成公共资源错配、内需释放不足、人力资源利用不充分等短板。新政以常住地替代户籍地作为公共服务供给依据,让公共资源随流入人口精准适配,理顺了民生保障关系,兼具改革价值与民生温度。
推行常住地公共服务供给,首要意义在于坚守公共服务公平底色,让城市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不应因户籍身份产生差异。随迁子女入学难、异地就医不便、新市民住房紧张、流动群体救助不畅,是未落户常住人口长期面临的民生堵点。本次改革破除户籍门槛,将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民生服务均等覆盖。跳出传统户籍治理固化思维,回归公共服务保基本、兜底线本质,有效缩小群体权益差距,让每一位城市建设者同等分享发展红利,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民生根基。
常住地供给改革重塑城镇化发展逻辑,推动城市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我国城镇化已进入提质增效关键阶段,以人为核心的深度城镇化成为发展主线。人口有序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常态,未落户常住人口也是城市活力的重要来源。公共服务供给是否稳定均衡,直接决定其能否扎根城市、深度融入。新政建立适配常住人口规模与结构的资源配置机制,动态优化公共服务布局,有效化解区域资源供需失衡问题,助力流动人口稳定就业、安心定居,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成色。
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稳定社会预期,为新发展格局积蓄内生动力。未落户常住人口是城市建设主力之一,也是国内消费与人力资本的重要支撑。以往公共服务保障的不确定性,让新市民消费谨慎、定居犹豫,制约消费升级与人力积累。常态化的权益保障,将有效降低生活成本、稳定个体发展预期、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完善的社保医保、技能培训、就业扶持体系,能够提升劳动者专业能力、稳定劳动力供给,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促。
良政落地重在实干。此次改革覆盖群体广、区域现状差异大,各地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精准有序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在核心服务供给上,人口流入地应聚焦民生重点精准补短板。教育领域盘活存量、扩容增量,保障随迁子女公办就读、校内直升、助学资助同标落实,延伸普惠服务、畅通升学通道。住房保障放宽准入,多措并举解决新市民安居难题。社保医保破除户籍限制,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就业、救助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在资源要素保障上,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联动适配机制。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民生用地指标重点向人口流入地倾斜,优先保障学校、医院、保障房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规则,依据常住人口规模调配资金,强化人口流入地财力支撑。建立公共服务需求监测预警体系,精准对接人口流动趋势,提升供给科学性与前瞻性。
在治理协同上,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流程精简,破除地域办事壁垒。依托重点城市群先行先试,推动优质公共资源跨区域共建共享,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科学推行梯度供给模式,以就业、居住实际为分配依据,严守普惠底线,严禁设置各类歧视性门槛,确保公共服务惠及普通劳动者和困难群体。
常住地公共服务属地化改革,是新时代公共治理的深刻变革,更是温暖万千群众的民生举措。从户籍关联到常住人口普惠共享,制度革新彰显了以人为本、公平包容的治理导向。
(作者:王冠文,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