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 Tue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19日 17版)
s
17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05月19日 Tue
2026年05月19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北京逸美晟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97674162M)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远琴小筑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2MA0138Y53W)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创艺洛可可家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L580403901)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东方朗悦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56HQKXD)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航兴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JQ7J5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元和利兴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4576XP)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人王朝凤不慎遗失贵州省森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1份,编号:7001906(金额:94270元),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本人邓超于2026年4月26日不慎将第二代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码:42112419851110XXXX,声明作废。自丢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包韵丽于2026年5月12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2028119910516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王馨仪于2026年05月16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1060319930222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吴静不慎遗失淮阴师范学院三方就业协议书,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业主名:付宏声,购买的小区恒大绿洲,房号3栋2单元1104 室,不慎将购房收据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周正禹,不慎遗失警官证,编号:武字第0939120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余元壁遗失仙游县大济品真堂工艺品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22MA311DXH3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父亲张广东,母亲付娟,不慎遗失女儿张倩出生证明,出生日期,2005年7月1日,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云南六恒律师事务所杨国良律师遗失(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329201610842280,流水号:11786928  ,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郭小燕遗失与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一份,合同编号为:YS2019031864,房屋代码为:3050035,声明补办。

  ■遗失声明:王骏宝不慎遗失兰州交通大学学生证,学号:2024041323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戴欣怡遗失兰州交通大学学生证,证号:20253107103,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定襄县受禄乡三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编码:1409213013592)、财务专用章(编码:1409213013593)作废,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力兴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M9Q83Y)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京洲博雅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9649622Q)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山信远达科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802890906H)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乾坤创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D0RJ67)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同兴伟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93228330D)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熹旺堡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6MAKD8NW99J)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亿维拓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868862441)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中建维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BYQH41)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更正公告:王加满(身份证号:34122120020216xxxx),现将名字变更为王若轩,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北京市通州区小雨点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112MJ0319598K)经理事会决议,拟向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吴童、李天岳组成,清算组负责人:吴童,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天津学冠课外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6R0UB0W)申请注销,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办理清算事宜,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遵义市体能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300MJR930564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胡国智,电话:13595230769。

  ■注销公告:和顺县游泳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40723MJY361800M)经会议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张良、张凤玉、孙建国、樊利民组成,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申报债权,特此公告。和顺县游泳协会,2026年5月19日。

  ■注销公告:河池市东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552292988N)经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覃玲咪  、韦文军,清 算 组 组 长 : 韦文军  。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5878865823,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402号。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东方朗悦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56HQKXD)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马宇妮,清算组负责人:马宇妮,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致: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22)京0113民初17389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北京新亚农产品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DTUK2P,以下简称  “转让人”)对贵司享有合法债权,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62,805.39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贰仟捌佰零伍元叁角玖分),债权内容为仓储服务费、水电费及占用费等各项费用。现转让人正式通知贵司:转让人已将上述对贵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无偿转让给刘宇(身份证号码:131024198908015067,以下简称  “受让人”)。本次转让系转让人真实意思表示,债权无查封、冻结、质押、权利瑕疵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自本通知书送达贵司之日起,刘宇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的权利,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更申请执行人等全部权利。请贵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向转让人履行债务,直接向受让人刘宇履行全部债务义务。转让人将配合受让人办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变更等全部相关事宜,确保受让人完整实现债权权利。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对贵司发生法律效力。特此通知。转让人:北京新亚农产品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受让人(签字):刘宇,日期:2026年5月19日。

  ■公告:本企业北京逸美晟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投资人程青苗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程青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程青苗,电话:18611977308。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黄积伟:我局立案办理的木工班组曾学文投诉你(单位)在宁乡吾悦广场大商业项目施工中拖欠其8600元工资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宁人社监令字〔2026〕第0016号)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南省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116室(电话:0731-88981211)领取该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你(单位)拒绝执行本指令书,我局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四川朗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敏:我局立案办理的谢永化、刘喜桥、吴少军等166人投诉你(单位)在宁乡恒雅紫台项目施工建设中拖欠其工资共计2385701.5元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宁人社监理字〔2025〕第0029号)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南省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116室(电话:0731-88981211)领取该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宁乡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