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08日 星期一

    清代的市场治理与灾粮调配

    作者:吴四伍 《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08日 14版)

      【学术笔谈】

      清代救荒实践是传统社会赈灾救灾杰出智慧的集中展示。在资源调配上,清朝政府不仅继承传统救灾知识,重视市场和商业的调配力量;而且主动开放各地的区域粮食市场,采取特定的免税政策,解除部分海洋贸易禁令,取得了一定的救灾效果。不过,从整体发展来看,清代的市场治理与管控仍是十分严格的,荒政中的资源调配展示出较为宽容的态度,具有一定特殊性。 

      继承发展传统救灾经验

      自秦汉以来,历朝历代救灾实践中大多主张利用市场机制调动资源。清朝君臣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又有较为系统化的发展。《周礼》论及荒政内容,包括“驰力、舍禁、去几”,要求国家开放边界,允许物资流动。宋代董煟所著《救荒活民书》,列有“禁遏籴”“不抑价”“弛禁”“和籴”等条目,主张粮食市场流通。明代林希元著《荒政丛言》,列举“借官钱以籴粜者”“禁闭籴者”“禁抑价者”等措施。明代祁彪佳《救荒全书》全面列举“和籴”“告籴”“召商”“禁遏”“通海”等多种办法,可惜当时受社会与印刷等条件限制,流通范围较窄。

      到了清代,朝廷更加注意系统化总结历代救荒经验,在全国范围推广大型的荒政书籍。比较重要的有,乾隆初年出版的《康济录》,提出“借国帑以广籴粜”“禁遏籴以除不义”“不抑价以招商运”等市场管控策略。道光年间的《筹济编》,则设专条“平粜”和“通商”,要求将开放市场和价格调控有机结合。晚清以降,近代交通发展以后,士人们更加注意各地的价格变动与资源流动。《申报》等新式报刊出现,不仅成为救灾信息的集中交流平台,也深刻影响社会中救灾资源的配置和调控。

      清代的国内市场发展也到了新的阶段,为更大范围的救灾调控准备了条件。明代后期的国内粮食市场,除漕粮外,大约省级之间的长途运输总量约为1000万石,但是到了清代,则增加到3000万石的总量。粮食流通的渠道也大大增加,特别是奉天等地米粮也进入全国市场。清代国内市场的发展,为国家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治理灾害提供了必要前提。

      扩大仓储存粮规模

      清代的信息收集能力较之前代有较大发展,救灾实践中粮价雨雪奏报制度的出现是明显标志。清代皇帝要求各地官员定时奏报雨雪情况以及粮食价格,以此达到了解民情、应对灾害的目的。因为有大量丰富的粮价信息,使得朝廷对各地灾情的发生也有清晰把握。

      与粮价雨雪奏报制度相关联,清代建立了规模宏大的全国性粮食仓储,恢复了宋代以来的常平仓、义仓和社仓的备荒粮食储备体系。历经康雍乾三朝的经营,至乾隆中叶,全国的仓储存粮额储高达4000余万石,成为各地应对灾害的有力杠杆。乾隆时期,朝廷主动开办捐监,实施捐谷建仓,给各省仓储建设带来巨大的资本积累,推动了仓储的大规模发展。尽管清代仓储的运作仍有诸多局限,但是在调控粮价、赈济灾荒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以乾隆八年(1743年)直隶地区河间、天津等地27州县发生旱灾为例,此次赈灾从六月开始,朝廷先后提供十次较大规模的粮食运输赈济灾民。具体说来,前两次是朝廷从京通仓拨粮50万石;第三次为直隶总督备银20万两,从古北口外买粮8万石;第四次是直隶总督派人赴锦州买黑豆2万石;第五次是直隶总督派人赴奉天买高粱7万石;第六次是截留漕粮10万石;第七次是朝廷从京通仓加赈30万石,其中6万石来自截漕,24万石从京通仓拨出;第八次是朝廷紧急追加22万石;第九次是直隶总督派人备银10万两,从河南购买冬小麦6.5万石;第十次是直隶总督组织人员在省内大名府,以及河南、山东等地买粮14.7万石。从此次直隶救灾的粮食物资调配可以看出,清代赈灾粮食主要来自仓储调拨、漕粮截留和跨省采买。此次赈灾也反映出,发挥市场调配资源,成为地方官员自觉运用的重要赈灾手段。

      因灾弛禁,开放国内粮食市场

      伴随全国粮价奏报制度的建立,各地粮价信息能够及时反馈。鉴于市场应对灾荒赈济的高效,清朝皇帝对于各地之间粮食的跨区流通给予了更大宽容。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山西平定等地发生灾情,米价昂贵,直隶等地州县实施禁粜。但是,陕西地方官员却主动运米接济,雍正帝对此十分赞赏,认为救灾中各州县互助,应该打破界限,“自今凡邻近郡邑,偶遇荒歉,即相拯恤,毋得各分疆界,漠不相关”。雍正三年(1725年),直隶地区雨水过多,朝廷允许奉天等关外粮食贩运南下。

      乾隆年间,全国粮食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这给朝廷利用市场机制救灾提供了重要基础。乾隆帝基于救灾爱民的考虑,将开放粮食市场作为重要救灾手段,在北洋海运和南洋海运两大区域做了较多政策改革,取得较好效果。乾隆三年(1738年),直隶地方歉收,米价昂贵。为了筹集粮食,除了常规的救灾措施外,特别恩准商贾等将奉天米谷从海路运到直隶,弛禁一年。次年届期将满,乾隆帝认为直隶仍在需米之际,天津等地米价未平,降旨宽限一年,商民称便。此后,朝廷决定开放奉天至直隶的米谷海运贸易。不过,出于安全考虑,对于更大范围的粮食市场开放仍予以限制。

      此外,清朝统治者为了鼓励商人参与救灾,还实施特定的免税政策。乾隆三年,户部征求各省意见,要求各省为了救济邻省灾荒,运输米谷,可以免收米税。同年,江南地区雨水稀少,旱情偶发,两江总督那苏图请将淮扬等关米税蠲免,并请将芜湖一关米船的船只单银,照各关之例免除税额,很快得到朝廷恩允。

      清代君臣显然继承了前代积累的经验,对于救灾市场展示出少有的宽容一面。清代救荒大量实践案例证明,清代全国性市场的发展为国家救灾能力的提升提供了保障。乾隆帝对“因灾弛禁”的措施给予了明确支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直隶地区的救荒都得到奉天粮食的供应。显然,在不损害国家权威的前提下,清朝政府没有扮演市场的对立面,而是选择利用市场,因灾弛禁政策正是这种市场利用逻辑的典型体现。

      应当指出,清代市场发展的阻力更多来自不同地区的考量,例如山东地区对奉天粮食的需求,便受阻于地方官员。作为粮食主产区或者粮食输出者,往往产量有限,不愿意牺牲自身粮食安全来支持全国的市场流动。此外,清代市场发展的阻力也源于粮食流通或者储备的有限条件。

      从更广的视角来看,实施粮食禁运是基于国家安全考虑,即对海防的重视,这在本质上反映的是清朝统治者维护国内政治稳定的需求与努力。而赈灾救灾中的特例,例如奉天到直隶的海运开放,既源于救灾的急迫性与重要性,又体现着皇恩眷顾。可以说,因灾弛禁的救灾实践,虽然没有突破清代严控市场的基本治理特性,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代市场的发展与利用。

      (作者:吴四伍,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