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前两期关于“新型演出形态是否属于戏剧”的学术争鸣,主要聚焦新型演出形态对戏剧产生的影响展开讨论。本期三位作者将讨论的视野进一步打开,他们将新型演出形态放在更为宏阔的戏剧历史与理论实践中去认知。高子文提出,从创作角度来看,不必非要给戏剧艺术设立一个边界,这样才会不断有新的艺术形式诞生。麻文琦认为,戏剧不应局限于具身共在性、戏剧行动性和艺术审美性的狭隘范畴内,而应在“观看/行动”的人类文化行为层面上拓展其边界。陶庆梅则从戏剧的艺术特性出发,认为若没有戏剧自身的创新发展,演出形态的创新就只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沉浸式”的喧嚣终会消散,而艺术魅力才是戏剧的根本所在。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李晋荣、李笑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