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王金虎14日从司法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纠偏纠错功能,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司法部近日发布8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聚焦群众身边事、平常事,突出涉企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不规范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
行政执法监督可以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制度、机制、主体、权限、程序、结果、法律责任等进行全要素监督。此次公布的监督案例涉及不同执法领域、执法主体和违法情形,包括法律适用错误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不当问题等。
记者了解到,行政执法监督旨在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营造良好经济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某市司法局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企重复行政检查执法监督案”中,对企业反映近年来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涉企重复行政检查的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或监督机构应当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免于处罚等情形依法作出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提供具体执法依据。在“某市司法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当行政处罚决定执法监督案”中,餐饮店因通过外卖平台超经营许可范围销售“刀拍黄瓜”被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某市司法局认为该行政处罚涉嫌过罚不当,遂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其自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