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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影视评论应公正理性

    作者:卞芸璐 《光明日报》( 2024年09月04日 15版)

      【影视锐评】

      随着媒介融合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如今的影视作品传播进入了“人人都是批评家”的社交媒介时代。影视作品的传播模式及其反馈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创作者与观众之间的关系,也引发了一些值得深思的新问题。如某电影主创曾因作品收到一些网络差评,亲自下场与其论战,一度引起网友围观。另一部电影则因观众差评较多,决定撤档。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影视创作者在意差评,已成为行业一个重要现象。

      从实践角度审视,创作与评论是艺术发展的双翼,缺一不可。电影作为受众最为广泛的大众艺术之一,新的媒介环境本应该让创作与评论更好地互动相生,为何反而导致了创作者的“过敏”心态呢?

      一方面,在当下融合互动的媒介环境中,影视评论的确具备了转化为“生产力”的传播效应。影视作品的网络口碑,尤其是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形成的评价导向,与电影的票房成绩以及剧集和电视节目的收视数据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密。

      在新媒介环境下,影视作品的存在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花絮、预告片、演员宣传、相关直播,以及观众的打分和评价等周边信息围绕影视作品生成,与影视作品一起,在观众接受视野里形成了一个综合、动态的整体。这使得影响观众观看选择的因素越来越多,由其他观众观看意见综合形成的网络评分,和来自网络红人的代表性评价,会成为观众在文娱消费时的重要参考。对于电影而言,网络购票已成为观众购买电影票的主流方式,相关网站上的观众评价和评分,不仅会影响观众对作品的第一印象,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购票行为,直接影响影片的票房表现。对于剧集和电视节目来说,作品在社交媒体上的热搜话题、口碑走向,也会直接影响作品在目标受众群体中的到达率。

      另一方面,以观众评价为主体的影视作品网络口碑,具有主观化、感性化、圈层化等特点,并不能与作品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完全对等。有的评论甚至会使观众对作品产生误读。这一现象加剧了网络传播中的“马太效应”,使具备突出特点的作品广泛传播,有些需要耐心咀嚼的精品佳作却可能被埋没。

      流行于网络的观众评价区别于传统的文艺批评,无需遵循严谨的思想性与艺术性评价标准,往往凭借单点剖析、犀利措辞和共情表达打动其他观众。在这样的评价话语体系中,单项突出的作品更容易让网友分析清楚,也更容易得到青睐。同时,由于新媒体用户有着明显的分众化结构,不同网站用户给出的作品评价和评论也有很大区别。比如,探讨热门社会议题、视听表现突出的作品,在短视频平台就可能获得较好热度与评价。同样的作品,在影迷用户占比较大的专业评分网站,可能就表现平平。数字媒介环境下,观众获取影视作品更加便利,观影经验也更加丰富。对于有大量阅片经历的成熟观众而言,口碑相较于票房、收视率,是更重要的消费参数。但在如今的影视评论生态中,作品品质和网络口碑往往不完全对等。一个不公允的评分,一种误读都可能对口碑产生巨大影响,并进一步影响作品的传播。

      如此推演,便很好理解影视创作者对网络口碑、评分的敏感,乃至对“差评”的过激反应。创作者需要对影视评论“脱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加强影视评论环境治理,在创作者与观众之间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让影视评论真正成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比如,通过对网络“水军”、营销号的治理,净化网络评论环境,提高创作者对观众评价的信任度。再比如,相关网站平台应改进算法,对真实有效的观众评价进行筛选与推荐。另外,官方媒体和影视评论专家也应当充分发声,对优质作品起到口碑护航、舆论引领的作用。只有多方协力,共同参与到天朗气清的影视评价环境建设中来,媒介融合下的观众反馈机制才能发挥有效作用,创作者与观众之间健康的互动关系才能有所保障,社交媒介时代的影视评论才能传递观众真实心声,对创作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卞芸璐,系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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