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之一。2017年9月通过的国歌法全面规定了国歌的地位以及国歌奏唱的场合、形式、礼仪等内容,并附以国歌词谱,规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并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介绍,国歌属于音乐作品,需要在歌词、曲谱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奏唱来呈现。在国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同志提出,附件中国歌曲谱虽然应用范围比较广,但这种旋律曲谱不能满足由不同乐器组成的乐队演奏。为了在乐队演奏中准确体现《义勇军进行曲》的精神内涵,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需要由音乐家在法律所附旋律曲谱的基础上,运用和声与配器手法进行专业编配,形成适用于不同器乐合奏形式的演奏曲谱。这样在庄重正式的场合就不会因为乐团演奏采用的曲谱编配不当,影响国歌演奏效果,甚至可能出现损害国家形象的情况。
此次发布,还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武增介绍,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之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2004年,《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正式被写入宪法。多年来使用比较广泛的版本是1954年由李焕之编配的管弦乐总谱版本,此后在这个版本上又不断改进,但实践中也存在使用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同时,以往常用的国歌录音版本,在录制技术、音质音色、音响效果等方面也落后于时代。针对这些情况,国歌法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并就发布和使用提出了要求。
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包括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在曲谱审定的基础上组织中国交响乐团、解放军军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专业录音团队对国歌官方录音版本进行了录制,确定了由管弦乐版、管弦乐合唱版、管乐版、管乐合唱版组成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审定专家委员会主任俞峰介绍,本次审定后确定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对国歌旋律均未作任何改变,主要在封面、扉页和出版记谱,速度标记,表情术语,乐谱内的力度标记四个方面作了完善和规范。其中,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统一标注了每分钟96拍。“这个规范是由吕骥、李焕之提出,并经解放军军乐团自1983年起在重大礼仪、重大会议奏唱国歌的长期实践进行的经验总结和规范的结果。”俞峰说,乐谱内修改涉及的力度标记,则是基于长期演奏实践得出的经验总结,“这些力度标记有助于国歌奏唱的准确性、规范性”。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华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其铿锵有力的词句伴随着雄壮激昂的旋律,唱出了中华民族反帝爱国的强烈心声,激励着中华儿女众志成城,以血肉之躯筑起拯救民族危亡的钢铁长城。国歌承载了人民群众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崇高敬意、深沉感情和不屈不挠、奋勇前行的精神。”武增表示,“此次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的发布,既是实施国歌法推进国家礼仪制度和礼乐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加强宪法实施、完善我国国家标志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国歌奏唱、播放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维护国家形象和尊严;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观念、爱国意识,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