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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让影视“共创”释放创作潜力

    作者:李 政 《光明日报》( 2024年07月10日 15版)

      【影视锐评】

      在“人人都是创作者”的自媒体环境下,互联网上芸芸众生的海量影像将“共创”推成了热词。“共创”是指影视作品的共同创作,一般由专业化主创团队统筹,多个创作主体根据相关需求构思、拍摄并提交影像素材,主创团队再对这些素材进行筛选和艺术加工,完成上线播出等后续环节。

      “共创”运作方式丰富多样,有影视制播机构之间或跨领域机构的“专业共创”,如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组织芒果TV、哔哩哔哩、腾讯视频、抖音等共同打造的《同心向未来——2024中国网络视听年度盛典》,山东广播电视台牵头沿黄九省区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黄河文化大会》等;也有以普通人为主要参与者的“用户共创”,如通过剪辑和加工大众拍摄的影像片段,让500多位普通人作为“主演”登上大银幕的纪录电影《烟火人间》,以及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的众多网友联屏共舞互动的春晚节目《晒share》;还有借助技术手段实现的“人机共创”,如AI译制的英文版微纪录片《来龙去脉》、AI数字人参与的综艺《我们仨》等。以“共创”为主要理念的影视创作改变了传统生产制作的流程,启发了一条兼具创造性和持续性的新路。

      “共创”并非横空出世的全新概念,其在影视行业发展之初就有迹可循。在彼时媒介资源相对稀缺、技术水平有限的条件下,不同地区的影视机构联合起来,或由中外影视机构开展合作,共同拍摄电视剧、综艺节目、纪录片等不同类型作品,互相吸收借鉴创作经验,推动不同主体或国家间的文化交流。此外,这一时期流行的观众来信、观众满意度调查等媒介互动方式,也调动大众智慧,为影视内容创作挖掘出了不少富有创意的“金点子”。这些早期实践孕育了“共创”的雏形,如今随着行业的发展,“共创”的内涵与外延得到了新的拓展,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创作模式和风格。这种创作模式打破专业、行业等壁垒,让普通大众、高新技术等生产要素直接介入内容生产,激发出极具创意的艺术新表达,使内容彰显出创新、共享、融合的互联网气质。

      由是观之,“共创”既契合移动互联网发展下全民参与的期待,也拓宽了影视创作的边界。如何进一步释放“共创”的潜力?对开展共创的团队而言,要在创作思路和技术创新上着力深耕,才能打开更多的可能性。在创作思路上,应以更具开放性、包容性、创新性的态度组织策划,广泛开拓参与形式、参与维度和参与主体。除了常见的征集视频素材,“共创”还可以深入IP孵化、后期制作、营销宣传等更复杂多样的环节。如系列短剧《理想照耀中国》面向全国观众征集线索、创意、剧本、主题歌词曲。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吸引大批观众投入营销行列,自愿为作品整理资料、策划宣传活动,实现“共创式营销”。不止于此,这种观念上的更新还助推主创团队积极寻求与跨品类、跨行业、跨领域的主体开展共创,如与游戏和主题公园等衍生品类的互通,以及与地方文旅的联动等。

      而在技术创新上,创作团队则应紧跟时下技术发展的节奏,推动前沿技术在“共创”中的实际落地与应用。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可以较为深度地模拟人类的创作能力,且能基于人工指令快速生成剧本草稿、美术分镜、影像素材、配音配乐等内容,为专业创作者提供了更高效的创作辅助工具。例如,湖南卫视推出的综艺节目《我们仨》不仅让AI导演“爱芒”承担节目旁白、环节串联、行程策划的角色,还运用AI实时对话、视频剪辑等丰富功能,巧妙实现人工智能与真人嘉宾的“共创”。

      当然,作为一种仍处于探索之中的创作模式,“共创”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短板。“共创”意味着广泛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而大规模的征集、遴选和再创作流程,增加了作品质量控制和沟通协调的难度。这对创作团队的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若其统筹和调度能力有限则容易让创作虎头蛇尾、功亏一篑。此外,普通人是参与“共创”的主要力量,但其创作能力和水平相对有限,拍摄的影视素材也通常以生活日常记录为主,这导致“共创”作品质量参差且题材单一。如何能将“共创”与影像创作进行更深入的结合,在更多元的影视品类中融入“共创”模式、在更广阔的产业链路中融合“共创”思维,亟须更多的前瞻实践探索。当下“共创”的风头正盛,部分主创把其当成博取流量和眼球的噱头,如一些顶着“共创”名头的作品拿粗制滥造的内容煽情,用情感道德绑架观众。这些现象说明,一些创作者在将“共创”当作捷径。然而,影视创作始终应遵循艺术逻辑和规律,追求质量提升与艺术创新,不应以简单的拼凑来敷衍观众。

      “共创”的本质是通过广泛凝聚各方的力量和智慧,帮助主创团队拓宽创作思路、深挖作品厚度和深度。其归根到底是创作技法层面的突破,即使“技”再夺人眼球而无“艺”之进步,“共创”也将沦为空有概念而无实质的“花架子”。因此,创作团队要将“共创”落在服务艺术创作上,以“共创”之力实现影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双向奔赴,才能创作出更多经得起观众评价、市场检验和时间考验的文艺精品。

      (作者:李 政,系中国人民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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