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舞剧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在第26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首映。从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到同名舞剧,再到以舞剧电影的形式重回大银幕,红色经典故事再次被娓娓道来。
近十年,我国舞蹈艺术蓬勃发展,其中,舞蹈与影像不断破壁融合——电影思维进入舞剧创作过程、舞蹈影像广泛传播,成为值得关注的发展新趋势。
电影思维凸显舞剧“共情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国舞剧创作开始融入更多的电影技术,与此同时,电影思维也在影响着舞剧的叙事表达,舞剧创作中的电影化倾向使舞剧变得“更好看”,也使舞蹈反哺电影显得理所当然。
以电影思维进行舞剧创作,重要的不只是增加舞剧的形式张力,而是要凸显舞剧的“共情力”。其实,在红色题材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的编创过程中,编导就已经融入了电影思维:并不急于和演员们讲具体舞段、具体动作,而是从故事的背景入手,给舞蹈演员们讲解人物,让演员撰写人物小传,真正从内心走近人物后再进入舞蹈排练,才实现了最终在舞台上情感的喷薄而出。舞剧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对舞蹈演员来说则是一次全新的跨界挑战,他们不仅要精湛地完成各种舞蹈技术动作,还要通过更细腻的面部表情和身体语言与镜头配合,将角色的内心世界展现给银幕前的观众。影片结尾处,李侠与兰芬在告别时用手指敲下相互表白的摩斯电码,导演以特写镜头清楚展现出人物手指的移动和细微的表情变化,放大了革命者在沉默中诀别的厚重情感,凸显了作品的共情力。
舞台上,传统舞剧多以单条线性结构呈现故事,电影化的舞剧则呈现出块状结构,通过蒙太奇、闪回等电影镜头语言,使舞剧叙事更加丰富立体。如在舞剧《咏春》中,主创采用了电影中常见的双线叙事结构,将现代电影拍摄团队拍摄电影《咏春》的故事与叶问创立咏春堂的故事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剧中”“剧外”的对照和映射。《咏春》中切换舞美布景并不拉大幕,而是利用屏风、桌椅等舞台道具的移动组合对舞台空间进行切割,在光影明暗变化之间完成舞蹈演员上下场,增加了舞段紧密度。在灯光与屏风的配合下,舞台呈现出电影中特写镜头的效果:屏风上呈现出的舞者身体剪影,使观众更加关注舞蹈本身的美感,短促、角状的舞蹈语汇令人目不暇接。
电影化的舞剧是在当代技术变革下混杂交融的复合体,技术手段的加持使编导们不断探索着舞蹈直观动作姿态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空间关系,不再只考虑作品的结构,而着意形成节奏、形成舞台空间的涌流,丰富了观众的观演体验。
舞蹈影像越来越注重艺术与科技的优势互补
在电影思维进入舞蹈艺术的同时,舞蹈也在主动走进影像。舞蹈与影像拥有一个共同点,即直观的动态形象性,所不同的是,影像通过映画技术,舞蹈则通过肢体语言,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将流动的画面和造型直观地展现出来。在这样的异同基础上,形成了艺与技优势互补的交叉艺术门类——舞蹈影像。
舞蹈影像以舞蹈编创为基础,以影像科技为技术依托,深层次、多角度地通过身体语言,表达和传播情感。如2021年河南春晚舞蹈节目《唐宫夜宴》,借助5G、AR技术,将虚拟场景和现实舞台结合,14位“唐朝少女”从古画中走出,伴随她们灵动的舞姿徐徐呈现出《捣练图》《簪花仕女图》以及妇好鸮尊、莲鹤方壶、贾湖骨笛等文物的图像,令人耳目一新。正是从视觉影像的角度为舞蹈再度进行设计包装,设置场景、铺陈文化底蕴,在舞台上形成了独特的美学空间,才使这一节目以舞蹈影像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获得亿万点击量,成为现象级文化事件。
舞蹈影像的意义早已超出了记录舞蹈的局限,是带有创造性的。它是对舞蹈“精选”的结果:导演以镜头语言对舞蹈进行解构和筛选,将其整体或局部地展示在观众眼前。这种“精选”不同于录制舞蹈时镜头的自然记录,而是基于导演对舞蹈的主观感知,可以创造出另一种视觉角度下的舞蹈作品,需要创作者具有很强的综合能力。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造型,甚至一个眼神,都是有目的性的表达。如在现实题材舞蹈影像作品《我是矿工》中,镜头刻意聚焦舞者的“眼神”“手部”等局部细节,这些细节是将观众带入矿工生活与精神世界的窗口,也是舞蹈情感的爆发之处,对它们的凸显强化了舞蹈“情感外化”的核心特征,使情感表意更加直接、高效。除了拍摄时的“精选”,后期剪辑也十分重要。剪辑必定会打破舞蹈舞台化表演的流程,影响舞蹈本身的逻辑,使舞蹈产生一定的变形,因此,若剪辑不当,舞蹈整体视感便会“支离破碎”,艺术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在新兴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下,舞蹈影像的传播方式也不断更新,其艺术影响力突破了舞蹈领域。一方面,舞蹈影像越来越注重艺术与科技的优势互补。如很多舞蹈院团以及舞蹈类节目都在广泛拥抱科技成果,在5G网络传输、8K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技术支持下,依靠网络媒介,观众可以通过自由视角、手势控制等方式在移动终端实现“云观演”。这些推进了互联网时代舞蹈艺术的多种创作可能和多元化传播模式,拓宽了大众对舞蹈的认知方式以及审美享受。另一方面,舞蹈影像以其开放性和跨界思维启发了广告创意等行业,如在黑龙江举办的“城市舞绘”舞蹈影像创作活动中,舞蹈走出舞台、融入城市,《映雪红珊》《寻鹿》《松花江》《下雪哈尔滨》等作品,以“舞蹈+影像”的艺术形式成为黑龙江的精美宣传片。
谨防以“视觉奇观”掩盖内涵缺失的倾向
无论是电影思维对舞剧创作的渗透,还是舞蹈主动走向影像,都表明带有新时代剧场艺术特征的舞台创作新力量正在汇聚,这是一种自觉的变相,也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
在舞剧创作中,一些编导一旦琢磨起在舞台上融入电影元素,就会产生尽可能多地把电影技术手段嵌入剧情的执念。从实际效果上看,过分追求视觉感会造成逻辑的缺失,角色的情感表达也缺乏上下贯通,给观众带来跳脱之感,这种“用力过猛”反而让人觉得作品是两种艺术形式的强硬结合。电影风格的舞剧,应是视觉图像和艺术想象力有机融合的作品。正如电影理论家钟惦棐在给首届全国舞蹈编导进修班的信件中提到的,要承认舞蹈演员凭借形体动作所表达的语言毕竟是有限的,作为舞蹈构思,宁可虚一些,不宜太实。简洁的人物和场景,反而能让整部舞剧的核心人物与戏剧冲突更加强烈明显。
新技术手段的语言形式与结构方法挑战着观众对传统舞蹈的审美期待,不断打破观众固有的审美经验。对于创作者来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舞蹈的魅力从来都不只是夸张的、极具渲染的表演,过度热衷于奇技淫巧的“视觉奇观”,往往是为了掩盖作品内涵表达的缺失,无法带给观众精神上的获得感。舞台艺术创新要警觉科技手段的无忌介入,群鸥戏海般的“文化符号”堆砌,也许会喧宾夺主,造成艺术表达的偏颇。
(作者:金浩,系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文联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