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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6月22日 星期六

    “震楼器”扰邻 当心违法要担责

    作者: 《光明日报》( 2024年06月22日 05版)

      【案例苑】 

      ●案情:2021年8月开始,熊某发现家中每天都会出现古怪持续性的震楼声。噪声不间断、有规律且持续时间长,导致其一家整晚无法入睡。熊某多次报警,并找物业、居委会现场勘查,最终确定噪声来自楼下邻居韦某家。熊某称,两家此前存在邻里矛盾。韦某通过安装“震楼器”,并远程操控,制造震楼声。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熊某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韦某拆除“震楼器”,停止制造噪声,并赔礼道歉。

      ●裁判: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现场勘查确认,韦某存在使用“震楼器”的行为。经法院调解,韦某停止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熊某鉴于没有再发现难以忍受的震楼声,本着邻里团结、社会和谐的原则,撤回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说法:近年来,邻里之间因噪声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各方应按照团结友善原则,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如无法协商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滥用私力救济。但近年来,“震楼器”在邻里纠纷中频频亮相,一些人把其看作处理邻里矛盾的“法宝利器”。所谓“震楼器”,其实是一种震动马达,通过接触楼板或者隔壁,把晃动无衰减地传到楼上或墙壁对面,并发出较大的噪声,甚至会蔓延到整栋楼,让其他邻居也无辜“躺枪”,不仅扰民,还可能对房屋等造成损坏。应该看到,使用“震楼器”只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用法律手段解决才是正途。

      在本案中,人民法院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商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震楼器”的情况发出司法建议,促使电商平台采取下架、删除链接、屏蔽关键词等措施,斩断了“震楼器”的重要销售链条。这有利于实现源头治理,还“静”于民,但也要提防“震楼器”改个名称、换个“马甲”继续充斥市场。

      (本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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