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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明确方向优化路径,推进教师评价改革

    作者:陈时见 《光明日报》( 2024年05月28日 13版)

      【教育评价改革进行时②】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高校发展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高校教师评价对高校教师发展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高校教师评价的改革方向

      由于职责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知识传播、知识生产、知识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等特点,高校教师评价不能简单地用“一把尺子”衡量。今天,多元评价已成为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的基本方向。

      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制度。近年来,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众多关于分类评价的文件,明确提出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评价尤其需要深化改革,健全分类评价机制,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一方面,应依据高校教师岗位和职责的差异设计多样化的发展类型,引导教师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发展路径;另一方面,应基于教师多样化的发展类型建立互认融通的分类评价制度,既尊重不同类型教师的发展价值,又促进不同类型教师评价间的互认融通,从而为高校教师分类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要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高校的不同类型或高校中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及教师所处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

      优化适宜的岗位职责。高校在长期办学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历史的积淀和外部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了独有的文化特性。高校教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高校的基本职能和文化特性决定的。由于学科专业和能力水平等存在客观差异,高校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投入的时间、精力以及取得的成效也不同,有的教师偏教学型,有的偏科研型,有的偏服务型。因此,需要分类设置教师岗位,合理规范教师职责,实现人岗相适、提质增效,从而引导教师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实现职业价值追求。

    高校教师评价的路径优化

      教师评价必须遵循教师的发展规律,立足教师的多样化职责,优化分类评价标准,激发教师的发展潜能,为实现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坚持多样化发展的评价理念。教师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给予教师特定的奖励或某种惩罚,而是为了提升所有教师的素质,激励不同类型教师可持续发展,让不同类型的教师都能找到适合的发展方向,从而引导其积极投身教学创新、科研创新、应用创新等不同领域。因此,教师评价既要尊重不同教师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又要关注不同类型教师工作的价值,引导教师实现从关注数量到强化质量、从注重形式到强化价值的转变。

      完善不同类型的评价标准。教师评价的核心,是通过不同的评价方式对教师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维度的能力和效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一是要严格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引导教师将教书育人和个人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二是要强化教育教学评价,关注教师教书育人的价值认同,引导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职主责,从思想观念上重视教育教学,从实际行动上聚焦教育教学。三是要重视科学研究评价,遵循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科研评价导向,突出强调科学研究的质量与社会贡献,破除长期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重论文轻贡献等顽瘴痼疾。四是要完善社会服务评价,引导高校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有计划地参与国家和地方建设,强化教师社会服务的责任,增强高校社会服务的能力,从而提升高校社会服务的实际效能。

      夯实公正诚信的评价文化。诚信是高校教师评价最为广泛的基础,而单纯的行政性评价很难保证教师评价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难以形成教师评价的诚信制度。因此,要尊重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让教师真正参与评价方案制定和评价实施过程,从而形成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约的诚信文化。

      (作者:陈时见,系西南大学原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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