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温源)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指导意见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提出四项举措:一是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四是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