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有关人权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当代中国人权观”,强调要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要求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
当代中国人权观内涵丰富,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是充分实现人权的关键路径、安全稳定的环境是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坚持平等共享人权是发展人权事业的制度取向、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权保障的最高价值追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的使命担当等。当代中国人权观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实践性,是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方法逻辑和价值逻辑的辩证统一。弘扬和践行当代中国人权观,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系列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理论逻辑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两个结合”的理论硕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能够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关键就在于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的关键就在于‘两个结合’。”具体到人权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当代中国人权观之所以是正确人权观和科学人权理论,关键在于成功实现了“两个结合”。
马克思对否定人权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的资产阶级人权理论进行了彻底批判,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解放。一方面,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认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达到了我们确立的目标和水平就是好的,不需要向西方看齐,不需要西方来评判!”另一方面,我们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以人为本、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等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同体思想等相结合,既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激活中华文明中人权因子的生命力,又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丰厚历史文化滋养。
从实践逻辑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是对党领导下中国人权鲜活实践的深刻总结。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西方是先在启蒙运动中建构天赋人权理论,后推动人权制度建设和实践展开,其人权观以先验的抽象人性论和形而上理念为根基。与之不同的是,当代中国人权观并非理念先行,而是制度和实践先行,走的是经验而非先验路径,具有实践性、时代性和创造性的鲜明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概括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这6条既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也是在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源自实践又指导实践的当代中国人权观既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与基于先验的西方人权观不同。如西方人权观主张权利与权力对抗模式,国家和政党是主要防范对象,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人权保障中承担了组织者和建设者角色,实践证明,正是因为坚持党的领导,我们的人权事业才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西方奉行以公民及政治权利为主的消极人权,而中国主张消极人权和积极人权并重,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我们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才促进了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西方主张天赋人权的“通用性”,而中国强调人权发展道路必须从国情和人民需要出发,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我们从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进人权,才确保广大人民享有了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
从方法逻辑看,当代中国人权观蕴含了科学的方法论。当代中国人权观是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洞悉人权、把握人权、指导人权的理论,既科学阐明了新时代中国人权发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一是以人民立场为根本立场,将人民性作为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二是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内涵是全面的、丰富的,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中国强调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既从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中总结经验,又立足时代需求,强调要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权利需求;四是坚持开放性,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一个不断展开的、开放式的理论,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
从价值逻辑看,既立足中国也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人权观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人类人权文明中独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也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中国强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要努力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以发展促进人权,推动全球人权共发展,以合作推进人权,共同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强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反对以人权之名行霸权霸道霸凌之实;积极参与制定、完善全球人权治理规则,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发展能力,改善民生;倡导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这些都极大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
(作者:肖武,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