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献所载来看,《诗经》有乐本、歌本、诗本三种形态。乐本载其乐舞,歌本载其歌辞,诗本载其文本。今以《武》分而论之,以辨析其中的细节。
《武》的乐本形态
《武》的乐本形态,是以乐、歌、舞三位一体所呈现出来的艺术形态。《礼记·乐记》载苌弘、孔子、宾牟贾所言的《武》之乐音“淫及商”,谓其中杂有商声,乃言其乐音。《武》有六成,乃言其舞蹈形态,各以舞象象其事。郑玄注:“成,犹奏也。每奏《武》曲一终为一成。始奏,象观兵盟津时也。再奏,象克殷时也。三奏,象克殷有馀力而反也。四奏,象南方荆蛮之国侵畔者服也。五奏,象周公召公分职而治也。六奏,象兵还振旅也。复缀,反位止也。崇,充也。凡六奏以充《武》乐也。”可见《武》之六成,以舞蹈叙述了周公还政于成王前的重大史事。
《武》的乐本,包括演奏其乐曲作为礼仪用乐。《逸周书·世俘解》载武王初用《武》,只是用其乐曲:“甲寅,谒戎殷于牧野,王佩赤白畤,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逸周书》原作“谒我殷”,顾颉刚先生作“谒戎殷”,是以献俘礼的方式告天、祀地、享祖。在此仪式上,先籥《武》而后武王入,再进献《万》舞,进而献歌三终,表明最初的《武》,是作为礼仪用曲施用。这与《礼记·仲尼燕居》所载“《武》《夏》籥序兴”的施用方式相同。这就表明《武》作为可以单独演奏的乐曲,施用于王入、诸侯相见等仪式,是《武》的乐本形态。
《武》的歌本形态
《武》的歌本,则是可以歌唱的歌辞。乐工的“咏叹之,淫液之”,便是《武》的歌唱形态。孔颖达疏:“欲舞之前,其歌声吟咏之,长叹之,其声淫液,是贪羡之貌,言欲舞之前,其歌声何意吟歆长叹歆羡也。”既有咏叹之辞,又有歌唱之声。其中所唱的歌辞,就有楚庄王所言的《武》之三章。
楚庄王将《颂》《武》并提:“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意在言武王虽以武力克商,但其作《颂》《武》等乐章的目的,却是强调武有七德,并以乐舞方式,使得后世不忘其志。其所引《武》之卒章、三章、六章之辞,正是《武》演出时分别歌唱的乐歌,其声情正是孔子所言的“咏叹之,淫液之”。楚庄王所引《武》卒章、三章、六章,正是《武》的声歌。从孔子所言来看,《武》之六成分别象其事,“三成而南”,其歌《桓》;“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其歌《赉》;二歌置于乐舞之中,言武王能继承文王事业,翦商成功而安定天下。
楚庄王时期《武》《勺》仍有乐舞形态,征引其歌辞者,有的直接出于歌本。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载随武子之言:“仲虺有言曰‘取乱侮亡。’兼弱也。《汋》曰:‘於铄王师,遵养时晦。’耆昧也。《武》曰:‘无竞惟烈。’抚弱耆昧以务烈所,可也。”其所引仲虺之言出于《尚书》。其将《汋》《武》并举,亦是直接引《勺》《武》的乐歌。其所引之《汋》诗,出于今本《周颂·酌》。杜预注:“《汋》,《诗·颂》篇名。铄,美也。言美武王能遵天之道,须暗昧者恶积而后取之。”孔颖达正义:“《诗》经无‘汋’字。《序》云:‘言能汋先祖之道,以养天下。’故以汋为名焉。”以《酌》为《汋》。颜师古注《汉书》则谓:“勺读曰酌。酌,取也。”以“酌”释“勺”,谓周公酌取文德为用。在清儒牟庭在《诗切》看来,酌、勺、汋皆是此诗篇名的不同写法。《白虎通义》亦言:“周公曰《酌》者,言周公辅成王,能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也。”汋乐即酌乐,为勺舞之乐,其歌为《酌》。随武子将《汋》《武》并列,表明其所引之辞非并取自《周颂》,而直接取自勺舞之歌《汋》、《武》舞之歌《武》,歌辞出于歌本。
《武》的诗本
今存的《诗》本,是失去了乐曲与旋律的诗本,只能凭借其文字直观其义。从早期文献所载诗、称诗来看,《诗》本是陆续编成。周穆王之前《颂》已经初编,周厉王时《小雅》《大雅》《颂》分别单行。鲁桓公六年前《大雅》已经称《诗》,鲁僖公二十二年前《小雅》《大雅》《周颂》合并为《诗》。鲁宣公十二年时,作为诗本的《周颂》已经编定。《左传》载鲁宣公十一年(前598),晋大夫召集狄人作战,郄成子认为:“《诗》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犹勤,况寡德乎?”其所引之诗出于《周颂·赉》,为楚成王所谓的《武》之其六。郄成子以“《诗》曰”出之,表明其所引之《赉》见于《诗》本。可见,晋、鲁通行的《诗》本已经收录了《武》《桓》《赉》《酌》等乐歌,即郄成子所引之《诗》本。
《诗》本的编订,实际是将周乐中可歌之辞抽取出来作为文本,不再关乎其乐舞、歌曲,直接以文字为章,从而使得诗篇失去了其礼义、乐义而保留诗义。诗本是将周乐可歌的声诗整理而后所形成的文本,其中有歌无辞的笙诗,作为礼仪施用的间歌,只保留了乐名作为篇目,而无歌辞。《武》卒章、三章、六章的歌辞,被整理入《周颂》中,分别次于二十、二十九、三十。
楚成王所言三诗的次序与今本《诗经》不同,以《武》位次《桓》《赉》之前。朱熹《诗集传》言:“《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首章也。”后世学者有将“卒章”强制阐释为“首章”。若追本溯源,则“卒章”当为末章。杜预注:“言‘其卒章’者,谓终章之句也。”查《左传》所谓“卒章”者,皆指诗篇之末章。故楚庄王所言之《武》,当为《武》乐舞之末章,以颂武王功业。
今本《周颂》既未按照乐本收录《武》之咏叹之辞,亦未按照歌本按照乐章次序收录其歌辞。其在《武》与《桓》《赉》之间录入《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载芟》《良耜》《丝衣》《酌》等八篇。特别是将《酌》次于《武》《桓》《赉》之间,表明整理者在编订《周颂》时并未考虑乐本的演出性,亦未顾及歌本的连续性,只是将《武》的歌辞作为单行的文本进行收录。也就是说,《周颂》只是周宗庙祭祀中所用之辞,保留在其中的《武》《桓》《赉》只是《武》的诗本,而非全部。若以此观《诗》的流传,也经历了乐本、歌本、诗本三个转变。
(作者:曹胜高,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