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邱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应急机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加强省级统筹,建立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各地要明确省、市两级排水防涝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落实省负总责、城市具体落实的管理体制。各省相关部门要摸清本地区城市应急抽排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底数,建立本省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照一定半径,在区位适中的若干城市建立省内区域统筹应急中心,实行省内统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一旦本地区城市出现内涝灾害且当地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应对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安排周边城市就近支援,做好全省“一盘棋”统筹调度。
《通知》要求,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水利、应急、能源、气象、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会商研判、抢险救援、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精准研判暴雨、台风等气象灾害形势,科学预判灾害损失、需要动员的应急力量规模、是否需要省级部门协调支援等情况,明确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达到启动条件时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提请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针对城市内涝灾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通知》还要求,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修订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城市内涝灾害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和职责、预防预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应急保障、灾后恢复等内容,并做好与本级防汛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合理确定省、市、区(县)、街道(镇)、社区等不同层级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编制深度,避免“上下一般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