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科学认定国家工业遗产是保护与利用的前提。《办法》明确,参考借鉴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等经验做法,细化完善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评价的标准和指标。在此基础上,则要科学保护和利用。《办法》要求,国家工业遗产利用应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与自然人文和谐共生,推动保护利用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以此,确保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更要突出重点。《办法》指出,鼓励和支持大运河、黄河、长江沿线城市和革命老区、老工业城市参与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区域蕴含深厚历史和文化积淀,更具有发掘、保护、研究、展示、教育潜能。让更多工业遗产重新焕发青春、实现更大价值,也将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群众获得感。各地诸多工业遗产实现华丽“变身”,引发城市区域服务功能蝶变,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吸引众多市民和游客前往休闲“打卡”,同样是中国社会充满创造力与生机活力的缩影。
工信部当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监督实施《办法》,积极支持地方开展工业遗产调查评估,有效推动保护利用体系建立。“众人拾柴火焰高”,各方合力必将使我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原载于人民网 作者:蒋萌 摘编:金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