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之基。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要求,作出专题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我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健全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等多层面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第一主课,领会道理学理哲理,把握立场观点方法,努力做到学思结合促长效、学悟结合重成效、学用结合求实效。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我们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紧紧围绕天津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积极推动、坚决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天津市委请示,主动报告工作。
深化民主实践,厚植民意基础。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民主参与渠道,共建成各类实体工作平台1783个,形成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完整体系,在全市所有区、乡镇全部实施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街道实行人大代表会商制,做到了议题来自民众、主题突出民生、解决依靠民主、结果赢得民心。
创新立法实践,促进良法善治。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选题创新、形式创新、制度创新上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制定了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智能制造发展、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等一大批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本届以来,已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102件,为改革发展稳定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服务中心大局。我们在监督工作上,不断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增强实效。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既看点又看面,既明察又暗访,多层面、多维度、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在执法检查报告中,用大篇幅来晒问题、找原因,对责任主体一一点名,充分发挥了“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实效。我们在代表工作上求活求实求严,积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丰富畅通“双联系”的方式和渠道,建立健全代表建议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分专题参与立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履职行为,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本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389件议案和5908件建议已全部审议处理完毕。
加强自身建设,扛起使命担当。我们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在本届初就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召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会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会议,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深化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锤炼过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务实高效履职尽责,全面建设“四个机关”。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工作创新,为不断开拓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