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讲述】
上午8点30分,我来到调解室,翻看今天将要调解的4个案件卷宗:1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个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个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上午9点,我在电脑上登录“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开始了第一桩调解。这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比较复杂。一个多月前,我就开始和欠款方联系。他说自己在山东,不会来诸暨且不接受调解。我向他说明利害关系,并提出了视频调解的方案。经过一星期的沟通,他终于答应于今天接受在线调解。
调解过程是艰难的。在我不断斡旋下,历时两个多小时,上午11点,双方在各自手机平台上浏览并点击确认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不久后,两位男子——寿某和谢某走进了调解室。寿某的父亲今年58岁,在公司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老人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并明确了医疗费用及未来会产生的后续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支付比例问题。而代表公司出面的谢某却认为,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保,不愿配合。我在耐心听取事件原委及双方意见后,认真讲解相关法律,明确利害、厘清责任,最终,两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共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时间飞逝,送走当事人后,已经是中午12点50分。
吃完午饭休息15分钟,又到了下午的工作时间。走进来的两位当事人情绪激动,一看就是满腹怒气。我先尝试劝和,可他们始终平静不下来,不断争吵、流泪,矛盾越发尖锐化。我只能将他们分开在两个调解室,我来回穿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这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也圆满结案。
终于到了今天调解工作的尾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虽然案件事实相对简单明确,但我也不敢松懈,一番劝说下来,效果明显,调解成功。
送走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的当事人,同事在旁边说:“宣姐今天轻轻松松调解了4个案子,又是一个大丰收呀,不愧是我们社会治理中心的金牌调解员。”我笑笑,答道:“哪有什么轻松的事呀?我只不过有十多年的工作积累罢了。只要日复一日用心、专注,你们一定都能成。”
金色的夕阳已经洒在大楼外悬挂的国徽上,我摘下胸前制服上佩戴的法徽,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就是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调解员普通的一天。近年来,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件事”改革。我由衷希望,我们的工作可以让更多群众“零跑腿”,以最便利舒心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
项目团队:
本报记者 陈之殷、胡晓军、陆健、任鹏、颜维琦、王洋、刘平安、王斯敏
本报通讯员 方成、杨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