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讲述】
我今年71岁了,2015年回到家乡三江乡肖边村生活。因为曾在国企当过多年干部,乡亲们对我比较信赖,遇到什么困难、产生什么纠纷,都愿意找我倾诉、向我求助。我很乐意帮些小忙,每次都耐心细致地说服引导。为这个,村党支部书记很感谢我。我对他说,自己这几十年来一直在外工作,没有为村里做过什么事,以后村里有用得着我的,尽管吩咐。可能是被我的热心劲儿打动了,不久之后,村里让我担任党小组组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职务。2018年,我成为三江乡首批“法律明白人”骨干,为村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就成了我的专职工作。
我的工作地点在“和合”调解室。经常有村民急匆匆地赶来,大多余怒未消,有的还气势汹汹。我会泡上一杯热茶,请他们先坐下来,喝杯茶冷静冷静。一杯热茶下肚,来者往往怒气消了一半。我再让他们逐个讲述事实经过,谈愿望诉求。待双方都说完,我开始给他们分析事情原因,摆事实、讲道理,阐释相关的法律政策,最后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既讲情又讲理,大多数村民都能握手言和。
当然,也常常遇到复杂难解的案例,这时,我就会把调解室“搬”到事发现场去,在那里反反复复做工作、一遍一遍讲道理,慢慢把村民的心结解开。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只要村民有需求,我们都会及时前往现场调解矛盾纠纷。
今年8月中旬,两户邹姓村民因为田埂边界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动起手来。我把两人请到“和合”调解室,谈了一个上午,两人还是互不相让,直到中午1点多,都没有结果。为了趁热打铁,我对他俩说,咱们现在就去田里,解决了事情再吃午饭。冒着火辣辣的大太阳,我蹲在田埂边仔仔细细地测量着,再认真计算、仔细考虑,最后,终于拿出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村里的人民调解工作多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村民的每件心头事都关乎和谐稳定,丝毫马虎不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懂法律、懂政策。我在企业当负责人时就很注重学习中央的政策文件和有关法律知识,回到村里当上调解员后,更是自觉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除了每月准时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我还常常翻看物权法、合同法、土地法等法律书籍,也会利用召开党小组会、村民小组会等机会,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教育大家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作为一名有近40年党龄的老党员,前不久,我被评为江西省“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感到特别荣幸,也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我深知,只有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群众才会把你放在心坎上。
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员在其中起到了不小作用。我要努力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心全意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讲好法律、政策,为村民排忧解难,让家乡变得更加和谐秀美。
项目团队:
本报记者 陈之殷、胡晓军、陆健、任鹏、颜维琦、王洋、刘平安、王斯敏
本报通讯员 方成、杨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