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13日,以“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日内瓦同时举办,武汉将向全世界展示湿地生态保护成效。武汉主会场主要活动包括大会开幕式、部级高级别会议、中国履约30周年成就展、中国系列边会、湿地现场考察,并发布“武汉宣言”。
目前世界范围内共43个城市获评国际湿地城市,中国有武汉、海口、哈尔滨、银川、常德、东营、常熟、济宁、南昌、梁平、盘锦、盐城、合肥13个城市上榜。武汉湿地面积16.24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9%。武汉拥有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湿地公园,其中沉湖为国际重要湿地,东湖、后官湖、藏龙岛、安山、杜公湖和金银湖6个为国家级,是全国拥有国家级湿地公园较多的省会城市。
率先开启湿地保护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2010年,武汉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并先后制定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等与湿地保护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2013年,出台《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实现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全覆盖。近年来,武汉将湿地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生态空间规划等,实施分区管控、分级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全部纳入生态底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同时,科学编制湿地保护规划,编制了《武汉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2019-2030)》,并编制和组织实施沉湖、上涉湖、涨渡湖等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及东湖、后官湖、安山等10个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年,将湿地保护纳入了林长制责任范围。
积极推进湿地修复和保护项目。武汉市不断推进全市湿地修复和保护,组织实施了大东湖水网、六湖连通、四水共治等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了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在沉湖、涨渡湖、上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全面实行退养还湿。2017—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湿地保护修复资金9.65亿元,共计退渔还湿9.5万亩、退耕还湿1万亩。近五年来,东湖水环境改善进入加速提升期,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实践典范。
多措并举完善湿地管理体系。近年来,武汉市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明确了湿地保护专业管理机构,相继设置了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处、武汉市湿地保护中心,并配备了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因地制宜构建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湖泊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框架,对湿地资源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实施智慧湿地管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湿地进行数字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在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地安装了微气象、水温、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162个前端物联感知设备,实现湿地资源监测全要素、全周期、全覆盖。
多方联动形成湿地保护合力。2016年,武汉发起成立“长江中游四省八市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和南昌、长沙、合肥、九江、岳阳、宜昌、安庆7个城市一起,围绕湿地生态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划定了长江中游地区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武汉湿地保护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多部门、多组织、多成员的共同努力。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发改、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湿地保护纳入部门工作,联动发力为湿地保护提供政策支撑和行动保障。
近十年来,武汉联动全市12处宣教场馆、69处科普基地和30余个非政府组织,坚持开展湿地保护和科普宣教活动,20余万志愿者参与其中,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汇聚起湿地保护强大合力。
积极参与国际履约获国际认可。多年来,武汉积极参与国际履约,探索特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路径。2013年,沉湖湿地成功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并积极开展湿地修复保护。2018年召开的《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首次向湿地公约提交了《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决议草案》,让小微湿地独特的生态功能,得到国际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和认同。武汉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小微湿地,积极建设湖泊公园、环湖绿道,发挥城市湿地综合作用。2019年,制定了《武汉市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指南》,发挥小微湿地在净化水质、调节微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已建设小微湿地23处,2022年底,武汉市的小微湿地将达到32处。湿地生态服务范围由传统的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向城市中心区域不断辐射。
武汉将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更好发挥湿地的生态、碳汇、文化等多重功能,做足做优湿地这篇“大文章”,让湿地资源成为助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比较优势、成为城市魅力的特色亮点、成为城市形象的鲜明特质,全面提升城市的宜居性、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彰显武汉生态宜居的新时代英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