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乡村振兴,必兴教育。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的灵魂,乡村教育要振兴,教师高质量发展是根本条件。促进乡村教师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高效能的治理机制。
第一,形成政府、社会和学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整合力量,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长期以来,促进乡村教师发展的政策设计与具体实施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处于协同地位。今天,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不能再仅仅依靠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予以强化。由此,乡村教师发展的治理结构应进行相应调整。
首先,要协调好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在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关系。有关乡村教师发展的全局性、重大性问题,需要由政府主导进行改革,制定顶层规划、实施统筹管理,学校和社会需充分发挥其主体性,积极参与、配合政府的各项改革。同时,学校和社会要对其过程进行监督,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其次,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教师发展监督问责机制。政府要切实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进行以服务为主的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同时,增强学校和社会的参与意识,强调行政吸纳和咨询,改变被动适应和机械执行的局面,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各部门、地方、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内部协同,赢得更广泛的支持理解,实现政府、社会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形成推动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第二,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上下联动推进机制,实施系统化改革,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从乡村教师发展的历史与实践来看,改革的“上”与“下”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制度改革方面都存在差异性。作为一种主体行为,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的“上”与“下”,更多的是基于对改革的科学认识和理性的策略选择。“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优势在于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便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服务乡村教师发展,其不利之处在于基层改革者缺少发表意见和建议的途径和渠道,导致上层出台的政策有可能脱离地方与学校的教育实践。下一步,我们要在改革中重视“自下而上”的作用,因为“自下而上”的改革有利于有针对性地提出乡村教师发展政策,从而更有效地推动改革。同时,“自下而上”的改革有利于增强责任感,激发基层改革的内驱力、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实现乡村教师发展改革重心下移,进一步激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内生动力。因此,构建上下联动推进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上下动态协同的治理机制,切实有效地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
第三,实行尊重差异性、适应多样性的区域推进机制,精准施策,促进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环境,而且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水平也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问题,这种不均衡既存在于东中西部之间,也存在于省域之间、县(市)之间。教师发展的不均衡,决定了乡村教师发展路径需由区域率先突破进而实现整体推进。国家关于乡村教师发展的政策,也应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区域在乡村教师发展改革系统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坚地位,一方面要贯彻来自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规划,另一方面要依据国家政策制订本地区的乡村教师发展政策与管理规范,并对区域内教师发展进行规划、统筹和领导。可见,区域拥有相当程度的自治策略空间,对教师政策有效落地落实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区域能够对学校发挥更直接、更有力的影响,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区域实情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该地区的教师发展政策。因此,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重点和难点在县(市、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发挥创造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乡村学校和教师生机活力,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域的乡村教师发展模式,通过必要的政策倾斜、待遇提升、制度创新来弥合差距,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以高效能治理引领区域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
(作者:廖辉、吴殿朝,分别系重庆师范大学教授;中原工学院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