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笔谈】
在云南省西部的深山森林中,屹立着一座一百多年前的石碑。令人感叹的是,在这块百年石碑上镌刻着与今天生态文明理念相似的内容,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的生态智慧。这座石碑名为龙潭河护林碑,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
天堂国有林场是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布着森林、湿地、高山草甸、湖泊、河流、农田等生态系统。多样的生态系统孕育出丰富的物种多样性,这里拥有以云南红豆杉、水青树等国家一、二级保护树种为代表的野生植物1920种,生活着以林麝、黑颈长尾雉、穿山甲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为代表的兽类33种。此外,茂密的森林中还生长着虫草、鸡枞等各种食用菌457种,以及大黄、麦冬等药用植物380种。
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使得世居于此的各族人民创造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传统生态文化,例如森林文化、水文化、古茶树文化和红豆杉文化等。龙潭河护林碑就是这些传统生态文化的载体,其上镌刻的文字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智慧。该碑位于天堂国有林场龙潭河源头,根据碑上的文字可知石碑立于清光绪十五年,即1889年,距今已有133年的历史。全碑两尺见方,镌刻有两百余字,全文如下:
“从来博厚载物,渊泉时出本山,本天地造化之机,亦阴阳默运之理。如我本山自昔。山势巍峨,木荫翳中有流泉曲水,鱼蟹生焉,号曰龙潭。以为董翁、辉家寨二村田水之源。由来旧,迨至兵灾之后,人心不古,放火焚之,斧斤伐之,几乎源穷流竭矣。今为埋填于此山,地近袁氏之墓。二姓已同村中老幼理论讲和,辉姓情愿出五千文,袁姓亦情愿将此项修龙潭树费用,不准擅自砍伐,并栽树。四至上齐凹子头,下至叠水,里齐石门坎,外龙潭门口外。有辉兆鸾送入碑石一块并志。
光绪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袁双桂 袁奎 袁勋 穆正 袁仝 立。”
从这短短的两百多字中,我们可以找到蕴含其中的生态智慧,以及与今天生态文明理念之间的渊源。
其一,这段碑文蕴含着“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碑文中写到的“渊泉时出本山”“木荫翳中有流泉曲水,鱼蟹生焉”“二村田水之源”等语句,都在讲述“本天地造化之机,亦阴阳默运之理”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即山中涌出泉水、林中流有河水,从而形成湖泊湿地,各种生物繁衍生息,也是人类村寨农田的灌溉水源。
其二,这段碑文蕴含着“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碑文中写到“人心不古,放火焚之,斧斤伐之,几乎源穷流竭矣”,反映了清朝末年战乱频仍、民不聊生,于是乱世中很多人开始对森林乱砍滥伐,甚至故意放火焚山,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使得当地村民赖以生存的森林、水、农田等自然资源枯竭。这也促使当时的村民痛下决心要保护自然环境,并立碑为记。
其三,这段碑文蕴含着“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碑文中写到“不准擅自砍伐,并栽树”,使得龙潭河护林碑文成为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的传统生态习惯法。在天堂国有林场,生活于当地的村民在长期与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互动的过程中,产生了传统生态习惯法。这些传统生态习惯法不仅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并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四,这段碑文蕴含着“全民行动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理念。碑文中写到“二姓已同村中老幼理论讲和,辉姓情愿出五千文,袁姓亦情愿将此项修龙潭树费用”,从这段文字可以了解当时村中有辉和袁两个主要姓氏宗族,他们分别与村中的老幼村民讲述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并由辉氏家族出钱、袁氏家族出力,共同在全村的水源地植树造林并修建水潭。
2020年,在龙潭河护林碑立碑130多年后,天堂国有林场所在的昌宁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传统生态文化对一方水土、一方人物的滋养与教化作用。
传统生态文化体现在各民族的宗教崇拜、文学艺术、制度法律等诸多领域,是我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对所处生态系统的认识、利用和治理的相关文化。它既包括对生态环境的观念和信仰,也包括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知识、技术和制度,代表了各民族对生态系统的理解与思考。在当今全球生态环境剧烈变化的背景下,传统生态文化与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人类活动适应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风险治理等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未来,我们仍需汲取各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中的精华,与时俱进,形成新时代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前正在全国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历史依据和现实支持。
(作者:尹 仑、兰剑梅,分别系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