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发挥资本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必须认识到,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如不加以规范和约束,就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基础上所获得的对资本及其功能和作用新认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一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理论主要是在《资本论》中阐发和论证的。《资本论》是一个复杂的文本群,它是马克思从19世纪40年代直至去世40余年观察资本主义社会、剖析资本运行的机制和逻辑、探索人类超越资本困境和获得最终解放的途径的记录和结晶。综观这些文献中所呈现的对待资本的态度,首先必须指出,马克思是资本、资本主义社会最尖锐、最深刻的批判者。这一维度的思考与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资本通过“暴力”和“罪恶”完成了原始积累。马克思对此作了最本质的揭示,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论》为我们描绘了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性。在欧洲,约从15世纪最后30多年到18世纪末,资产阶级“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剥夺农民土地、实行殖民扩张。诚如马克思所说,“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的不过是“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等等。
其二,资本借助“雇佣劳动制度”追逐着无限的利润。完成了原始积累的资本家也造成了社会经济结构中“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分离”,即“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由于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工人为了生存,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这样,资本家就迫使无产者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自己,而付给工人的工资只相当于其劳动力的价值,而工人创造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即剩余价值部分就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在这一制度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工人创造的价值越多,自己的价值就越低;创造的财富越多,自己就相对地越贫穷。可以说,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资本,就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产阶级社会”。
其三,资本会引发普遍的社会性危机。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消费和阶级关系上体现出来。诸如,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与普通大众购买力相对缩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都形成了尖锐矛盾。这些矛盾首先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周期性的经济混乱并引发经济危机,而经济领域的危机最终会扩展至“国家制度、社会结构、政治、意识形态等资本主义关系的各个方面”。前苏联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将此称为“资本主义总危机”现象,认为这“是整个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全面的危机,其特征是战争和革命,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和成长的社会主义之间的斗争。……这种危机的基础,一方面是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瓦解日益加剧,另一方面是已脱离资本主义的各国的经济实力日益增长”。
以上述“资本观”来看,《资本论》的意义在于,它作为“工人阶级的圣经”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革命的指导作用;它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融为一体而形成的“《资本论》的逻辑”;它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及其辩证关系的原理的论证;它对矛盾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辩证方法的运用,等等。
二
然而,马克思是一个辩证论者,《资本论》更是辩证法的“杰作”。如果回到《资本论》及其手稿,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揭示资本及其制度罪恶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它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相反,他也非常看重“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和“资本的文明面”。在他看来,这是资本本质及其功能另一方面的体现。
其一,资本改变了关于“空间—时间”的传统观念,真正带来世界观的巨大变化。资本打破国家、民族的界域,“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一切以前的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而资本要“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又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这样,“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导致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
与此相应,人们对“时间”的理解和感受也发生了变迁。“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这种情况下,“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
其二,资本使社会成员实现了对自然界和社会关系的“普遍占有”,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生产力。“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方面创造出普遍的产业劳动,即剩余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那么,另一方面也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甚至科学也同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属性一样,表现为这个普遍有用性体系的体现者,而在这个社会生产和交换的范围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表现为自在的更高的东西,表现为自为的合理的东西。因此,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对象,真正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这样,“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不禁感慨地说:“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
其三,“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为人类走出资本困境、向更高形态的文明社会迈进创造了条件。“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一方面,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剩余劳动成为普遍需要;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从而过渡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最终完成了对资本的彻底超越。
只有将上述这些隐藏在马克思手稿之中、表达得较为凝练甚至有点晦涩的看法及其论证,与《资本论》“通行本”中的表述统合起来,才能获得关于马克思对资本问题的完整理解。
以上述“资本观”来观照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理论,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曾经论述过、但以往我们没有完整准确地理解的如下内容:劳动与资本关系的调整和变化,“资本的逻辑”的展开及其双重社会效应,对国家与市场关系和“虚拟资本”的新思考,“社会有机体”结构学说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尺度的社会发展理论,等等。
三
全面、完整地理解和把握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理论,无论对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由于社会境遇和学术资源的限制,我们对《资本论》及其思想的理解和阐释有时较为简单,甚至偶尔还出现过寻章摘句、断章取义的情况,导致我们对待资本的态度比较单一。此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更多的是站在资本之外看待资本,进而谴责资本。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当时人们在阅读《资本论》时,大多注重它对资本罪恶的揭露,而很少关注资本所具有的“伟大的文明面”。这样所把握的《资本论》的思想和意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片面的、简单化的。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资本以多种方式、多个层面介入社会生活,中国实现了有史以来最巨大的变革和最快速的发展。当然,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矛盾和挑战。只有身处这样的时代,我们才能对资本本身产生新的认识,切实体会到它的作用、功能和效应,也才能深入理解《资本论》思想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进而在实践中利用资本、节制资本,使其真正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作者:聂锦芳,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