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减税降赋对经济现代化的促进作用
2005年取消农业税是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这一政策提高了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效率。基于2000—2018年中国2087个县(区市)的面板数据进行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第一,取消农业税不仅体现了共同富裕特征,而且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取消农业税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率、改变就业结构和扩大产品需求促进经济现代化,实现了维护公平与提高效率的有机结合。第二,农业发展是实现经济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由于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农业产出的提高会促进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流动,而农民收入的提高则会增加对工业消费品的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刺激工业的发展。
《经济评论》2022年第3期,李卓、封立涛撰文
数字乡村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中的协同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立足新时代国情农情,要将数字乡村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数字乡村战略作为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之一,将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能够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增强农业产业在国内大循环中的基础性作用。数字乡村促进了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下沉,利用数字技术与信息化手段将农业大数据与智能算法等“信息+知识”新型生产要素注入传统的“土地+农业化学品+农业机械”生产方式中,增强了数字技术的知识溢出效应,深度改造了农业生产环节,提高了农业内生发展能力,促进了农业高质量供给。同时,数字乡村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了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的形成与完善,使农村居民消费、农资交易及农产品买卖有效摆脱了对地理位置的依附,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将市场摩擦成本返还至供需双方,有效推动了农村小市场加快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进程。
《上海商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蒋瑛、黄其力撰文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阶段性及条件配置
一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以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基础,但这一转型涉及的问题相当纷繁。首先,在大数据没有成为企业投资经营基本要素的情况下,企业数字化转型只是形式上的转型,而不是实质性转型;其次,从整个经济体系运行考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标志是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只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催化剂;再次,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的过渡或提升可落实到企业对不同类型大数据的搜集、加工和处理上;最后,经济学需要解说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是绝大部分企业运用大数据思维而展开的投资经营或产供销活动。基于上述认识,我们研究纷繁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要以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相融合的综合场景为分析框架,任何仅从大数据运用来研究企业数字化转型,任何偏重于互联网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任何只强调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都难以全面而系统地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
《学术月刊》2022年第4期,何大安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