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始终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不断推动人权理论和实践创新。人权不是遥不可及的抽象概念,而应该体现为普通民众的幸福生活,体现为日常生活中可感、可知、可以触摸的点滴改善。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不懈为之奋斗的目标。新时代,中国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新疆各项事业,切实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共享发展成果,新疆的人权事业不断得到蓬勃发展和巨大进步。
新疆大力发展经济,有效保障各族群众的各项经济权利,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21年,新疆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5983.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0.8%,城镇新增就业47.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7.4万人次。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新疆曾经是中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重点地区之一,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新疆2020年底成功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区306.49万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新疆持续推进一系列惠民工程,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吃、穿、住、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基本生活水准实现历史性跨越。食品从匮乏到充足,衣着从穿暖到穿美,耐用消费品从无到有并不断升级换代,消费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新疆各族人民摆脱贫困、勤劳致富,这就是最好的人权实践生动写照。
新疆民主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各族群众的政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各族群众依照宪法法律规定,有效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公民坚持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1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8名,占62.3%。充分实现参政议政权。新疆是中国唯一设有三级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区。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在协商民主的制度框架内,新疆各级政协积极吸收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及时、准确、有效地反映社情民意,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参与共同协商和民主监督。
新疆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文化权利。各民族均有代表性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名录,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3处。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得到传承发展,汉族的“元宵灯会”、维吾尔族的“麦西热甫”、哈萨克族的“阿依特斯”、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说唱”、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回族的“花儿会”等民俗活动广泛开展。在党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修缮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一系列文化基础工程。新疆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新疆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2021年,新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1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6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87%,南疆四地州实行从幼儿园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各族群众的各项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最大满足。
新疆建立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保障各族群众的社会权利。新疆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对职业人群全覆盖,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100%。健康新疆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医疗标准化,大病有救治,慢病有签约,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村村有村医,确保村民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新疆始终把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与扩散,科学救治感染患者,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的,是让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新疆安定祥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新疆各族人民倍加爱护、倍加珍惜。今天的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新疆的人权事业正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包括2500多万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必将在团结奋进中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共同谱写中国人权事业新篇章,共同促进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祖力亚提·司马义,系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