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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1日 星期五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1日 17版)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新福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石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644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12日15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唐家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87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0日14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智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毓铭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77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0日14时30分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天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甄理诉与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株荷劳人仲案字(2021)第21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荷塘区博思特思维训练馆:本会受理贺心怡与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株荷劳人仲案字(2022)第041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共计15354.8元(仲裁请求项目及合计金额)。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2年5月10日9时30分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1号楼802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贝尔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陈晓瑜诉你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5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冯梦亭:原告郑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左超:原告张桉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左涛涛:原告王慧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仁林(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白桥镇陈桥洲村委会张家湾自然村31号):本院受理原告叶崇康与被告张仁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121民初3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张仁林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给原告叶崇康货款1228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允林(户籍所在地青田县季宅乡华坦村斜巨64号):本院受理原告叶伟健诉被告徐允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121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徐允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给原告叶伟健人民币66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37号

      武汉市汉南区邓南染整厂:本委受理的伍安琴、吴汉红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448号、44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38号

      武汉德奈川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徐皇虎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1)166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武开劳人仲裁字(2022)214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39号

      安徽安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郑武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1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武开劳人仲裁字(2022)21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40号

      湖北鑫兴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袁达友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1)169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文利: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沧州市赛一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720号。原定于2022年3月10日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开庭,现开庭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17日9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陈建、黄云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897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经当事人选定和本会主任指定,本案由徐彬为首席仲裁员,徐瑛、孙树宝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5月26日14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沐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5月24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王珊、杨柳、高海谕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838。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杭州思达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1197565、金额壹拾万元、出票人上海翔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鑫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2年1月10日、到期日期2022年7月10日,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到期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章云贵:原告陈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281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现定于2022年5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锋、李伟:原告瑞安市尚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1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春玲:原告陈绍北诉你承揽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彦:原告冉彩元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市酷开电子有限公司: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诉瑞安市城关荣盛家电商店、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37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9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忠宝:原告马静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04民初8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忠方:原告马静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04民初8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玉环富忆鞋业有限公司、陈俊利:原告马静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04民初8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岭市通足鞋厂、吴桂义:原告马静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04民初8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建伟: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小平缝纫设备修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浙江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3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被告冯文君、你、蚌埠市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龙子湖支行诉你方、被告高峰、石言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梦:原告韦道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易德好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百莫行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朱建伟与你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皖0303民初11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礼根:原告胡碎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2月27日刊登的“原告胡胜萍”的开庭公告中“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应为“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且开庭时间应为“2022年6月8日9时在本院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鹏:原告向志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泗阳筑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1月17日受理你单位员工肖志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2年3月8日作出了巢湖工认【2022】00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肖志祥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后30日内到巢湖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巢湖工认【2022】0090号,逾期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分公司:申请人黄在斌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27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告

      袁晓宇、闫利峰: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0683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袁晓宇、闫利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39016.0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1年9月16日的利息为11000元。从2021年9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本金39016.0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袁晓宇、闫利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5500.00元;三、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对被告袁晓宇用于抵押车辆(车牌号为豫C528FS)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3.00元,由被告袁晓宇、闫利峰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唐九生:原告王小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9时在本院城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蓉、欧克用:原告魏国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转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刚:原告邓天友诉你、江油市强胜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白明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请速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容:原告夏正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82民初6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浦明春:原告吴正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浦明春:原告贺金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秀梅:原告关林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浩军:原告王红雷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文杰:原告蒋志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帮庆:原审原告张虹诉原审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海龙:原告定远县仁联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艳霞、蚌埠凤与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房成军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欣邦置业有限公司:原告许红根、常守平诉你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玲:原告刘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宝:原告鲁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飞飞:原告郑如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07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2月18日刊登的“原告何志恩诉韩凯民间借贷纠纷案”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追加“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卓越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沙井分公司:本委受理杨争臻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226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12日9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豪莱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绪铜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227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12日10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玛祖未来音乐教育培训机构:本委受理胡双娇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231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12日14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品质优钟表(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彭玉兴等10人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310-319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12日15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百思特商务酒店:本委已受理窦成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48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3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二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虎虎的冰淇淋店(经营者:赵洋洋):本委已受理曾晓柔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地址: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蓝河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田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1】115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支付田润2021年8月14日至9月14日工资10000元,支付2021年8月14日至9月14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松岗兆禾里旁)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邑深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倪萍、林婉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1】1153号、115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倪萍、林婉瑜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松岗兆禾里旁)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联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曹远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1】145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中核华兴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曹远远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4247元,中核华兴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长胜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水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1】146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确认刘水娣与你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刘水娣2021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工资28576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室(松岗兆禾里旁)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104民催1号

      广州市赢誉广告有限公司因遗失支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广州市赢誉广告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支票号码为3130443032285720,票面金额为40000元,出票人为广州市赢誉广告有限公司,持票人为张刚。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四、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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