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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7日 星期一

    尊严、幸福与人的伦理性自觉

    作者:林美茂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7日 15版)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不少新词汇,如“内卷”“躺平”“宠物人”等。这个现象作为对人们的心理、价值取向的反映,折射出一定的伦理性隐忧。

      “内卷”一般是由人在职场或者社会生活中无理性的、扭曲的竞争所致;“躺平”一般指人在现实中由于改变生存境遇的无力感或者无理想,进而放弃追求的一种选择;“宠物人”一般是指那些毫无责任意识、只追求动物性生存的“社会巨婴”。这些词汇的出现都与当下人们的“尊严”意识缺失有关,这不仅与积极追求美好生活格格不入,也与人真正意义上的“幸福”背道而驰。

      关于尊严,在我国古典文献中有诸多论述,如“尊严而惮,可以为师”“是以汤武至尊严”“临朝渊嘿,尊严若神”等。这里,尊严一般指向崇高、高贵而不可侵犯的存在。近代以来,人们转而主要从人格、人权的角度探讨尊严问题。现在学界也把尊严与“死亡”问题相关联,比如在“尊严死”也称“安乐死”等问题的探讨中,往往把尊严作为核心问题看待。西方也是如此,在古希腊哲学中,关于“生存”往往与“幸福”的追求相关联,而尊严的问题,往往在探讨死亡中出现。比如,探讨人之为人,有苏格拉底的“eu zên”,即“善生”。在柏拉图的《克里托篇》和《法律篇》中都有这样一句名言:“我们必须看重的是不仅仅只是为了活着,而应该是如何活得更好。”这里所谓的“活得更好”,就是指善生。当然,“好”并非一般人们所追求的“金钱”“名誉”“地位”“财富”,而是符合人之为人的“德性”。后世的哲学、伦理学史一般把苏格拉底的这种追求,作为善生的命题研究。在希腊语中,“eu”本义是“好”的意思,“zên”是“生”,其中包含“生存”“生活”等内容,“好”的“生存”“生活”,其目标就是“活得更好”。“eu”也往往被作为接头词“eu-”,其含义是“好、正、美”等,与其他单词合成而构成新词。比如,“euthnêsimos”,thnêsimos来自thanasimos,是“死”的意思,这个单词就是“好”“正”“美”之“死”,即“好死”“正义的死”“善美的死”,由此引申出无痛苦的死、有尊严的死。因此,“euthnêsimos”一般被翻译成“尊严死”,英译则为“good death,easy dying”,即“死得其所,从容的死”。由于“euthanasia”与死得从容、有尊严相关,所以苏格拉底接受非正义的审判,拒绝友人、弟子们的建议,即拒绝越狱逃亡国外,最终选择从容饮鸩而死,这种死被看作是有尊严的、为了正义之生而死。

      由此可见,关于尊严,虽然与探讨人应该如何选择“死”相关,但更为重要的是人应该如何活着,即“生”的问题。苏格拉底有一个著名的命题:“如果人需要在行不正义与蒙受不正义两者中作出选择,我宁可选择后者也绝不选择前者”。他主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不正义的事情。这源于他的善生追求,如果仅仅为了追求活着,当然可以在面对不正义的审判时,也可以通过“行不正义”而越狱逃往别的城邦,但他始终认为,作为人,必须体现人之为人的德性。在柏拉图哲学中,这种“eu”,作为与人的德性相关的哲学、伦理学问题出现,一方面意味着对于人的有益性追求,另一方面则作为“善美且正义”的行为选择,即人要符合人的德性而活着的问题,从而与人的“灵魂”问题相关而展开探索。柏拉图通过对以正义为主德的德性概念的再考察,以及与作为人之生的行为主体灵魂概念相关联,探究、揭示人的灵魂只有通过符合德性的行为,才能获得真正意义的幸福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建立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并对灵魂与德性的关系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区分与探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善生也是作为人的生存与行为的终极目的。由此,人的基于诸德性的行为作为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而被付诸实践的一种伦理性追求而展开。但是,在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哲学中等同于善生的人之幸福,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其最终形态则被放在人的“观照”活动中进行阐述。而在《大伦理学》中,为了说明人的灵魂与伦理行为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把灵魂分为“有理智”与“无理智”两个部分。他认为灵魂的有理智部分产生思虑、敏锐、智慧、好学、记忆等,而无理智部分则产生节制、正义、勇敢等德性,被人们所称赞的就是这些无理智部分产生的德性,属于“伦理性德性”。他说:“伦理性德性,从词源而言,如果需要考察其语言的真意是怎样的话(大概需要这样吧),它是从下述得其名称的。那就是‘伦理性性格’(即风俗)的名称源于‘习惯’,它之所以被称为‘伦理性’,是由于‘被习惯化’的结果。因此,没有一个无理智部分的诸德性是由于自然而存在于我们内部的;那是因为,没有一个由自然而存在的东西会由于习惯而变成其他的。”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人的伦理性德性可以通过“习惯”养成,人的外在的各种规定、规范、习俗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人可以在某种好的习惯中,把那些“人为性”的要素,逐渐内化成自己德性的品质,人的伦理行为当然就可以通过各种理念得以形成与确立。

      这种关于德性的分殊与把握,容易让我们想到中国儒家思想中关于“德”的概念,虽然希腊语“aretê”的本义与中国传统“德”的概念不完全一样,但若如此理解则可相通。如朱熹说:“德者,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这里所说的“得”,一般既指自得,也包含他得。但日本汉学家荻生徂徕则认为:“德者,得也。谓人各有所得于道也。或得诸性,或得诸于学,皆以性殊焉。性人人殊,故德亦人人殊焉。”也就是说,每个人生来之性并非相同,那么,通过后天在各种理念与习俗中所形成的“德”也就各异。但无论如何,伦理性追求都是要让人的德性得到张扬,能够按照人之为人的德性而生存。而对于古希腊人的理想而言,追求符合人的德性而生存就是一种善生,这种善生则与人的幸福相通。那么,也就可以说,人只有追求这样的生存,才能获得属于人的尊严。

      那么,尊严与伦理性关系的问题究竟如何?人的生存的伦理性追求,与人能够充分发挥“理性”的能力相关,是人拥有“人之为人”自觉的体现。无论是孔子之“君子求诸己”,曾子之“吾日三省吾身”,还是苏格拉底之“不仅仅只是为了活着,而应该是如何活得更好”等,都与亚里士多德所揭示的“理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卓越性”相通。这种德性决定了人的伦理性追求(与动物性生存相区分),而这种追求,则要求“人之为人”的理性自觉。由此可见,人的存在的尊严问题,显然与人的伦理性自觉密切相关。没有伦理性自觉的人,不可能获得真正的作为人的尊严,无论在生的追求上,还是在死的问题中。因而,“内卷”“躺平”“宠物人”,都是与人们放弃了对人活得有尊严的追求、失去人作为人所必须具备的伦理性自觉相关:为了获得眼前的利益,参与扭曲的“内卷”竞争;由于生活的挫折、压力,一味抱怨命运或社会的分配不公等,从而怀疑人生进取的意义,选择所谓的“躺平”人生;或者只想着被家庭、社会豢养着,活得像家庭、社会的“宠物”,放弃任何责任与义务,无所谓做人的尊严、丧失了人格的崇高性追求,只要怎么轻松怎么舒服就怎么过,或者只追求最小的付出,最大的回报等。他们的人的尊严意识缺失,伦理性自觉的淡泊便是必然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以“内卷”“躺平”“宠物人”自诩,甚至有的成为“网红”被追捧。他们的选择或行为都只是“仅仅为了活着”,而非“如何活得更好”。也就是说,他们放弃了对人的尊严的追求。这是十分堪忧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是人获得尊严、幸福的必要条件。只有努力奋斗,人才能有尊严地活着,才能获得真正幸福美好的生活。

      (作者:林美茂,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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