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者说】
阅读: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在童年和少年时期,我曾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字迷。在渴望读书又无书可读的年代里,邻居家糊墙壁的报纸都能够让我独自面壁快乐许久。我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我家书架上仅有的几百本书,短时间内被我如饥似渴却又是囫囵吞枣地读了个遍。记得那书架上最齐全的一套书是初一到高三的语文课本,借助于课文后面的详细注释,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整个中学时代必须阅读的古代文选,至今还能够记得起其中的某些篇章。有几册《世界历史》和《世界地理》,是我最感兴趣的读本,因为它们,我清楚地意识到世界不仅仅是我生活的那个小城,它要广阔得多神奇得多也丰富得多,值得我们穷尽一生的努力去追寻和探索。
相比现在的孩子,我们那时候看书自然谈不上选择更谈不上系统,逮着一本,便如获至宝,埋头便看,看完拉倒。“春雨润物细无声”,这话极有道理。看得多了,自然潜移默化,连个性都变得敏感忧郁,多愁善感,身上的文学细胞也就渐渐多了起来。童年和少年时代看过的那些小说,书名不记得了,情节不记得了,人物姓名也不记得了,却记住了那种情趣,那缕心绪,那股气氛。它们在不知不觉中再塑了一个我,影响了我的审美心理和文学气质。
1978年,我进入北大。第一次踏着红地毯走进图书馆的时候,我在浩瀚的书海面前感到一种升华,是生命的升华。童年和少年的时候渴望读书而不得,如今冷不丁有几百万册书在面前堆积如山,一瞬间如同身在梦中。那时候,只有在星期三下午,凭文科学生阅览证才能进入外国文学阅读室,且每次放进去的人数有限。于是,每个星期三中午,从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对我来说就如同一场激烈的战斗。我要全神贯注,调动起全身的细胞,神经高度紧张,除了书页上黑色的铅字之外,眼睛绝不看其他地方一点点。在那段时间我锻炼出了看书一目十行的本领。
书本让我的精神世界变得丰富,相对而言,物质的世界便不再重要,它可以远远退居其后,它的喧闹和嘈杂跟我没有太多的关系。直到现在,日常生活中占据我时间最多的事仍旧是阅读。虽然今天的时代跟过去大大的不同,但是我相信人类的灵魂没有改变很多,人们在优美的文字和崇高的心灵面前依然会感觉战觫,有一种惊颤和五体投地的崇拜。从前感动过我们的作品,今天还会感动更多年轻的读者。希望我的读者们在一生中也能留下一些有关读书的温馨记忆,将来在年老的时候,回味曾经读过的那些文字,会承认这世上有一种美好是可以永存的。
写作:我把孩子当上帝一样尊敬
我父亲年轻时是个虔诚的文学爱好者,至于水平怎么样,我不好枉自评说,因为我几乎没看过他发表的作品。但父亲的文学情结却始终深植在他心里,根深蒂固,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繁茂成一棵大树。到我长至十七八岁时,中年的父亲知道自己圆梦无望,遂将一副沉甸甸的担子卸到我的肩上,望女成凤地期盼我在文学上有点出息。我的第一篇习作其实是一篇作文,父亲指导我如何在作文的基础上增加虚构的成分,使之发展成一篇小说。机缘巧合,我的这篇又像作文又像小说的东西,出人意料地在上海文艺出版社《朝霞》丛刊创刊号上发表。拿到出版社挂号寄来的杂志,我几乎不敢相信。父亲欣喜若狂,我估计他比发表自己的作品还要开心十倍。父亲勤快地督促我再接再厉创作第二篇作品。小说很快又在省报发表,占据了副刊整整一个版面。
而我创作儿童文学,则是从1978年进入北大中文系读书开始。那一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开始,我的世界观、文学观随同新时代和新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尝试着换一种创作状态,刚好又收到江苏《少年文艺》主编顾宪谟老师的约稿信,就给他写了一篇儿童小说《星空下》。小说很快发表,并且紧接着在江苏省获奖。顾老师写了封极为热情的信,鼓励我再写。我寄去的第二篇作品是散文,叫《化妆晚会》,刊物以同样快的速度发稿。就这样,一来二去,我成了《少年文艺》的忠实撰稿人。那时候我年轻,读者一喜欢,编辑一欣赏,再弄上几个小奖,劲头就像高烧时的体温表,噌噌地上去了。我写得忘记了白天和黑夜,忘记了上课和考试,忘记了寒假和暑假。有时候刊物一期能发我两篇稿子,我不得不用一个真名,一个笔名。
我的第一部儿童长篇小说是以我的女儿为原型的。1996年,我的女儿小学升初中。身为母亲的我,和孩子共同经历了一场算得上残酷的升学大战。考试结束,尘埃落定,我在整理家中堆积成山的复习资料和模拟试卷时,心中感到了酸涩:我们的孩子就是这样举步维艰地跨入人生的吗?他们必须要这样过关斩将,才能被社会颁发一张“许可证”吗?
带着这样的感悟,我用了大概二十天的时间,写下《我要做好孩子》,平均日写万字。考虑到我人到中年又家务缠身,这几乎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狂奔速度。不是我自己在奔,是我的文字、我的人物、我的故事在引领我疾走。太熟悉的内容,简直不需要编排,不需要想象,只需在书桌前坐下来,无数生动的场景争先恐后要涌出笔端,有一种欲罢不能的酣畅。
《我要做好孩子》之后,我接着又写了《今天我是升旗手》,写了《我飞了》,写了《亲亲我的妈妈》,写了《你是我的宝贝》,写了《余宝的世界》,写了《奔跑的岱二牛》。我也写过一些从前的故事,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故事,比如《漂来的狗儿》,比如《遥远的风铃》,比如《艾晚的水仙球》和《童眸》。
我知道我是努力的,我把孩子当上帝一样尊敬,从来都没有低估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我努力追赶孩子们前进的步伐,像夸父追日一样辛苦。这样,孩子们进步了,我的作品也就进步了。
新作:让每一颗故事胶囊迸出璀璨又耀目的精华
新作《太平洋,大西洋》的创作构想起于2012年。那时候我刚刚开通微信功能不久,在手机里读到过一篇关于七八十年前的幼童音乐学校的研究文章。文章很短,千余字,最多两千字。我读完的第一时间,感觉有用,立刻存进手机里的“收藏”一栏。之后好多年,这段史料一直在我心里养着,时不时地会想起来,时不时地会在心里憧憬一下,如果写成小说,会是什么模样。
我曾经说过,我喜欢时不时地在心里“养”一篇小说:将一个突然而至的念头沉在心里,五年、十年,直至蚌病成珠。作家写作要靠灵感,而灵感又往往是靠不住的东西。瞬间激动了你的事情,如果过一段漫长时间你还是念念不忘,那才值得你去打理它,盘玩它,把你的心血和时间花上去,让它脱颖而出,闪闪发光。
幼童音乐学校的故事,我喜欢,也惦念,但是好几年一直寻找不到入口处。我要如何处理这个题材,才能写出新意,写得让孩子们一读就不能放手?而且关于音乐,我不是一个内行,潜意识里也有敬畏之感,怕亵渎了那个时代里可敬的先生们和可爱的孩子们,不敢贸然下手。
直至去年,两件似乎是完全不相干的事,助我找到了故事的切入点。
第一件,我的一个亲戚,是一个特别优秀的中学音乐老师,很多年里她一直致力于“童声合唱”这项事业,带着她的那帮合唱队员们参加国内国外各种比赛,获奖多多。在我的这个小说题材陷入黑暗时,我得到了她的合唱团在荷兰又获金奖的消息。蓦然之间,迷雾散开,我看到了眼前的光亮。
第二件,在一切基本就绪,独独差一点悬疑要素的时候,在我苦思冥想要如何把小说中的诸多情节天衣无缝地编织到一起的时候,我读到了老编辑张昌华先生的一篇小文章,讲述他如何登报帮老友寻找故人的趣事。当然,登报这个行为在今天已经是过去时了,现代通信技术让“寻人”这件事有了更多的表现手段,然而小说情节的联想和触发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故事原型和人物原型,一切都开始融合、发酵、成形。昨天和今天,历史和现在,太平洋和大西洋,从前的讲述和正在发生的寻找……我选择了这样一种时空交错的方式,把一段难忘的历史呈现给孩子们。
在这本书之前,我写过一部讲述抗战期间华西坝上“另一所西南联大”的儿童长篇小说《野蜂飞舞》。《太平洋,大西洋》与《野蜂飞舞》在历史背景的设置上,有某种传续,可以把它看作是《野蜂飞舞》的续篇。不同之处是,《野蜂飞舞》纯粹讲述了一个过去的故事,而《太平洋,大西洋》更加丰富,它以复调的形式,在两种时间、两个空间之间来回切换,以一个“侦探小说”的外壳,通过猎犬三人组中三个孩子的寻寻觅觅,加上网名为“福尔摩斯我师傅”这个神秘女性的意外插手,打捞起了一段令人泪目的“音乐神童”的成长片段。轻盈时尚的现代元素,勾连了沉重悲悯的历史遗案,这样的结构设计,也是为了让今天的孩子们在阅读这个故事时,有更好的代入感,也有一段更宽敞的历史入口,方便他们走进去时感觉道路平坦,无阻无碍。
毕竟,能够吸引孩子全身心投入阅读的小说,才是好的儿童文学。
每个作家,一辈子的写作,都是奢望自己能够写透这个世界。事实上,世界太宽广也太丰富,而我们的大脑、灵魂、胸怀、笔力都远远不够。那些遗留在遥远时空中的故事胶囊,每拿起一颗,“啪”的一声挤破,都会迸出璀璨又耀目的精华,熏陶和滋养我们,亲近和吸引我们,永无止境。
也因此,我们是无法写透这个世界的啊。
(作者:黄蓓佳,系著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