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山西长治潞安府衙遗址是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近日有媒体调查证实,有企业在遗址一类保护范围内铺水泥地,改建成驾校训练场。当地文旅局称,该企业经营困难,故通过此举创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是当之无愧的国之瑰宝。潞安府衙遗址被破坏,文物部门显然要进行深刻反思,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因此,文保单位的使用人和所有者要尽到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说,由专业的文保机构对文保单位实施修缮和保养,进行日常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就地保护,这也有利于对公众进行开放、实现文物价值的传承。地方政府要努力创造各种条件,积极协调,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早日得到专业文物保护力量的日常支持和维护。通过协调产权单位腾退等办法,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虚置的问题,各地已有丰富的案例经验可循。2006年,恭王府历经28年完成腾退,实现向社会开放,成为公众了解清代王府和王府文化的“网红”景点。可见,只要下定决心,很多看起来难以克服的困难都可以一步步克服。与此同时,现有文保单位的使用人和所有人也要服从大局,守土有责,给子孙后代一个交代。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王钟的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