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能使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而且将有助于扩大内需,提升国内消费水平,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十三五”时期,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器”,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居住证制度稳步实施,中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大部分实现零门槛落户,东部地区落户门槛普遍降低,武汉、成都、西安、郑州等特大城市放宽对重点人群的落户限制。2019年共有22.4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在住房保障方面,多个城市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社保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流程不断简化。截至2019年9月底,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43万人次。京津沪渝和85%以上的地级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范围。城镇化的加速将有效扩大内需潜力,拉动有效投资,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靳昊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