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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11日 星期一

    中宣部授予福建省“漳州110”“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作者: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11日 04版)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福建省“漳州110”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福建省“漳州110”,全称为“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1990年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功能的有效整合,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被百姓亲切地誉为“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推动“110”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中宣部当时会同有关部门,将“漳州110”作为全国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引起广泛深刻影响。进入新时代,“漳州110”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忠诚警魂,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漳州110”升级版,积极拓展建立网格治理“社区(乡村)110”,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有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福建省“漳州110”“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漳州110”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漳州110”成员代表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牌和证书。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福建省委有关负责同志和“漳州110”成员代表参加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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