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20年12月26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长江保护法有哪些亮点与重点,将为保护长江构建怎样的“硬约束”?我们特邀专家阐释分析,并请守护母亲河的人们讲述自己的“长江故事”。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张胜、刘华东、张国圣、王斯敏 光明网记者 张梦泽 本报通讯员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