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辉(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2020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分类评价作出整体性改革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和制度设计。科技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对科研人员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比如,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对应用型研究人才的评价,重点看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等。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通过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明确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无须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
北京工业大学相继出台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规定、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办法等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制度。我们以相关平台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平台,将学校科研项目与社会需求相互整合,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市场服务,有超过100名教师加入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行列,运用股权奖励模式,结合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其他方式,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有107个项目进行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转让专利175项,合同额达5487.99万元。此外,我校还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纳入教师绩效、岗位、职称考核指标,并提高赋值权重,张跃明等科研人员通过机器人RV减速器等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成功晋升教授职称。
(本报记者袁于飞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