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陈晨)在12月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2016—2020年,我国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1461亿元,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今年又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脱贫攻坚资金投入的精准性显著提高,一方面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支持,2018-2020年共安排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增量资金2800多亿元,为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提供了有力支撑。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是推动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透露,2016年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国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每个贫困县可支配的财政扶贫资金由整合试点前的年均几千万元,提升到试点后的年均超3.6亿元。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够规范,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回应道,财政部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到2023年实现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相关方式发放。
“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方面,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三是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四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五是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新疆困难地区等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六是加大对扶贫捐赠的优惠力度。”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表示。
“从税收减免数据看,仅今年1至10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就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832个贫困县今年1至10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