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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我国新冠疫苗研发顺利 年底前产能可达6.1亿剂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21日 01版)

        面对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是控制传染病的最有力的技术手段。在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外交部、科技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国药集团等相关部门就新冠疫苗研发的最新情况,给予了回应。

    4个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

    6万受试者无严重不良反应

        据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田保国介绍,科研攻关组第一时间把疫苗研发作为重中之重,布局了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减毒流感病毒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5个技术路线并行研发,组织了全国12个优势团队进行联合攻关。

        田保国表示,我国的疫苗研发工作目前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每条技术路线都有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疫苗,已有13个疫苗进入临床试验。其中,灭活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两种技术路线共4个疫苗进入了Ⅲ期临床试验,总体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共接种约6万名受试者,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初步显示良好的安全性。

        对于新冠病毒是否变异以及是否影响疫苗研发的担忧,田保国回应说,科研攻关组已经组织了全国30多家科研机构,对超过8万条高质量的病毒基因组序列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病毒变异不大,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变异积累,没有对疫苗研发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但是田保国也坦言,在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具备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条件的情况下,如何选择合适的地区和受试人群,以及顺利地组织实施Ⅲ期临床试验,是目前开展Ⅲ期临床试验面临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科研攻关组将遵照科学规律和依法合规原则,积极推进疫苗的研发工作。

    医务等高风险人群优先

    接种价格公众可接受

        当前,新冠灭活疫苗正在全力冲刺阶段,国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敬桢打了个比方,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疫苗研发目前是“万里长征还剩最后一公里”。

        刘敬桢指出,在Ⅲ期临床试验取得安全性和保护力数据以后,疫苗经审评获批就可以上市。实际上,目前已经开始了紧急使用。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的两支灭活疫苗,均纳入了紧急使用的范围。

        “按照估算,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疫苗年产能可达6.1亿剂,明年可达10亿剂以上。”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国家卫健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郑忠伟指出。

        面对公众关注的接种顺序,他指出,将按照高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顺序,安排接种。高风险人群包括医疗和防疫人员、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等;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童、患有基础疾病的人等。

        对于公众关注的疫苗价格,郑忠伟指出,新冠疫苗定价将首先坚持企业主体定价,但是必须坚持其公共产品属性的原则,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内定价。

        疫苗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 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中方已郑重承诺,中国的新冠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之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外交部国际司二级巡视员赵星表示,中国已经加入由世卫组织、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共同发起的“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希望通过加入实施计划,促进全球疫苗的公平分配,也能够确保发展中国家获得疫苗。

        “我们也想通过中国的加入,带动其他有能力的国家加入这个实施计划。”赵星表示。

        对于公众关注的疫苗安全问题,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首席审评员王涛指出,对于新冠疫苗,我们高度重视其上市生产和质量监管工作。药监局指导药审中心早期介入、靠前指挥,在主动跟踪各家疫苗研究进展的基础上,还会帮助企业做好上市前的两项工作:通过Ⅲ期确证疫苗的有效性,以及完成商业规模的生产工艺验证,建立可控的质量标准,证明拟上市的疫苗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性、明确的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在上市前,Ⅲ期临床试验一定要证明能够达到我们认可的疫苗保护效力标准”。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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