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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纠治形式主义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作者:张寒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10日 02版)

        【光明论坛】 

        纠治形式主义是民心工程,也是关乎党的路线方针能否落地生根、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方面。形式主义的危害,不仅会工作脱离实际、影响事业发展,还会因得不到群众支持而把好事办砸,进而严重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因此,纠治形式主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纠治形式主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立场。坚持人民立场,并不是空对空,其根本上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在一些基层工作中,有些干部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决策时喜欢“为民做主、不听民意”,管理中“只图自己方便、不管群众麻烦”,落实政策时“只要数字好看,不顾实际效果”。这些都是严重背离人民立场的表现。当前作风建设已进入新阶段,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变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我们更加需要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纠治形式主义,需要干部建立正确的政绩观念。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能够赢得民心,才是真正的政绩。我们党从成立那天起,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无不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领导干部本来就应该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那种只唯上不唯下、自以为讨得领导欢心、实际上却割裂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违背了党的初心和使命。

        纠治形式主义,需要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纠治形式主义的过程中,需要避免“手电筒”式的惯性思维,不能只在别人身上“照问题”,自己身上“灯下黑”。许多干部对形式主义问题深恶痛绝,但一谈到自己所在单位或部门有没有形式主义问题,却往往表现出一种盲目自信,深信自己对形式主义问题天然免疫,即便有群众指出来他们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现象,他也总能找出一些理由来搪塞这种现象的必要与必然。所以,对于机关里的干部来说,破除形式主义,需要从自身做起,纪检干部也不能例外。我们在拿手电筒照别人之前,需要先照照自己,有没有类似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纠治形式主义,需要正确区分必要的形式与不必要的形式主义。我们开展纠治形式主义的工作,不能人云亦云,首先需要弄清楚,反对形式主义反对的究竟是什么?是某些工作形式?还是工作内容?还是工作态度?还是工作作风?在基层调研中,有些群众表达了一种很质朴的思想认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机关里的工作形式,如果是真正解决问题的,程序即使多一点群众也能理解;如果不解决实际问题,程序再少也会引起群众反感。群众讨厌形式主义,讨厌的并不是形式本身,而是隐藏在形式背后的那种简单粗放、不求实效、不顾群众感受、不考虑群众利益的官僚主义作风。因此,反对形式主义,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反对一切形式,让干部束手束脚,而是要反对部分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近民情、不解民意、只唯上不唯实的工作作风。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广大领导干部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本领与能力,以落实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工作形式,提高工作实效。

        (作者:张寒,系复旦大学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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