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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清源固廉夯实乡村善治之路

    作者:宋俭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01日 05版)

        【专家点评】     

        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指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的要求。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干部清正、村事清爽、民心清朗、乡风清朴、干群和睦为目标,开展清源固廉、清浊扬廉、清风育廉三大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6月,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象山县召开,充分肯定了象山乡村治理的经验。

        总结象山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象山县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清廉乡村建设中,将“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作为重中之重,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清廉乡村建设,既提升了乡村党组织的党风建设,又保证了党组织对乡村治理领导的坚强有力。

        第二,健全乡村治理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象山县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坚持建章立制在先,实现了乡村治理从“看着办”到“有章办”的转变。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形成了联网监管、三级联查、专项巡察的多维监督机制,扎紧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收到了突出的效果。

        第三,人人起来负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象山县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让人民参与,让人民监督,健全和完善了“说、议、办、评”为一体的村民说事制度,形成了“有事要商量、村民能当家、干部善干事”的乡村治理新模式,也使广大村民有了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乡村治理社会生态。象山县在实践中突出清廉文化的主题来引领乡村文化建设,将建设清廉乡村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出台了《象山县清廉文化建设三年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清廉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创造了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政治生态。

        象山县的经验具有可推广可复制性,对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宋俭,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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