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窃听窃照,这类冲击社会伦理、侵害群众尊严和隐私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11月14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侦破的“1·17”专案备受关注。
这起案件中,26名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17名使用针孔摄像头偷窥他人隐私的违法嫌疑人被治安拘留。在全国,多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黑色产业链已被公安机关斩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上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表示,“这是公安机关的长期任务,一刻也不能放松。”
浙江警方破获重案
2019年,多起不法分子利用针孔摄像头偷拍偷录的事件相继曝光,引发群众强烈谴责。不法分子将摄像头伪装成插座、充电器、钟表等不易被发现的日常生活物品,非法安装在酒店、出租房、商场试衣间、卫生间等场所,镜头对准淋浴房、更衣室、卫生间、办公电脑等隐私的地方,严重侵犯公民隐私和生活。
2019年年初,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接到案件:杭州某房东利用配套的手机App,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隐蔽式摄像头,偷窥房客。
浙江省公安厅立即成立专案组,追踪溯源,完整查清一条非法生产、销售联网型针孔摄像头的黑色产业链。链条的层级构成令民警吃惊。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介绍,此案暴露的犯罪网络较为庞杂,包含设计制作专用芯片、搭建远程控制平台、加工组装伪装配件、线上线下同步代理销售等。黑色产业链的下游,非法安装的窃听窃照器材遍布国内多地甚至境外,使用数量巨大,被用于偷拍、偷窥等违法犯罪活动。
7月,专案组集中收网,查扣针孔摄像头成品及半成品5000余个,并发现一批涉及国内其他省市、涉嫌非法销售和使用针孔摄像头的犯罪线索。
王瑛玮介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对相关线索进行侦办,成功抓获并处理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及相关的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偷窥隐私等违法犯罪人员共350人。
窃听窃照为何屡打不绝、屡禁不止
“首先是有利可图。高额回报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浙江省公安厅通报中心主任黄海涛介绍,根据公安机关了解,在市面上销售的三四百元的针孔摄像头,成本不过百元,而且在黑市上销路非常好。其次,窃听窃照器材制作不复杂,技术含量也不高,这样的低门槛为不法分子“入行”提供了可能。
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打击和监管的难度在增加。“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很多窃听窃照器材的销售都在网上进行,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来躲避监管。”黄海涛说,“在具体的销售方式上,不法分子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隐蔽地销售,这样给监管和打击工作确实带来一定难度。”
开展全链条式打击是有效办法
“办理此类案件,就要紧紧抓住一条——全链条式打击。”浙江警方在总结“1·17”专案得出这样的结论。
黄海涛说,在办案过程中,从一起偷窥案件开始追根溯源,逐层打掉具备4个层级的犯罪团伙,正得益于对犯罪源头进行的细致深入的观察和研判。
“这之后,重拳出击成为关键。”黄海涛介绍,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尽快处置,黑色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任何一个中间环节都要逐一追查,不可遗漏。
当前,传统犯罪加速向以互联网、移动端为媒介的非接触式犯罪转移,涉网犯罪数量、受害人规模和社会危害性持续增加。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继续深化‘净网2019’专项行动,聚焦网络违法犯罪高发频发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研究打击策略、打击方法、法律适用和防范措施,抓住网络违法犯罪生态的关键环节,打准打断网络黑灰产业链。”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副局长张宏业表示,公安机关将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模式,逐步完善管理措施,逐项覆盖监管对象,压缩网络违法犯罪生存空间,不断提高网络生态治理水平,积极构建网络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 本报记者 彭景晖 本报通讯员 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