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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南京味、中国版的《在路上》

    ——《老杆子》读后

    作者:郝庆军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4日 05版)

        《老杆子》 王晓华 著 江苏人民出版社

        【光明书话】

        细读王晓华先生的新作之后,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长篇小说《老杆子》是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无论其思想、内涵的体量,还是其腔调姿态、写作方式,对于中国小说创作和中国当代文坛来说,都有其特殊的贡献。

        这部书首先在气质上与凯鲁亚克的那部世界名著达到了惊人的一致:调侃、嬉闹、欢乐、劲爆的世俗生活和生命感受,变幻的情绪流动以及对命运无常的绝望反抗,在这部书中随处可见;而那字里行间满溢出来的“混不吝”的玩世做派、“爱谁谁”般满不在乎的生活理念,混合着一种天生的、“南京式”的绝叫,还有那种敢与生活死磕的狠劲杂糅在一起的人间生存状态,这些都与被称为“垮掉一代”经典小说的《在路上》,在精神气质上无不相通、神似,遥相呼应。

        《老杆子》的主人公“老杆子”是一个下乡“知青”,但却没有一点20世纪80年代“知青文学”的味道:既不“伤痕”控诉,也不“反思”咀嚼;既没有酸文假醋的卖弄才情,更不会撒娇卖乖地“感谢生活”,而完全是赤裸裸的生活原貌和知青们荷尔蒙爆棚的横冲直撞。他们想的只是玩乐和闹腾,挥霍剩余的青春,寻找被时代磨灭而只能由自己找回的生命存在感。《老杆子》打破了以往所有知青书写的模式,解脱了任何意识形态负担,书写了以“老杆子”为首的一群无知无畏的少年在那个时代原生存在的生活志与意识流。

        像《在路上》的迪安·莫里亚蒂一样,“老杆子”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物。他年轻的时候,到农村插队总不安分。他喜欢打架,民兵营长让他揍得服服帖帖,地痞流氓让他治得不敢轻举妄动;他也喜欢打抱不平,谁被欺负了,他二话不说替人出头。回城之后,更是不安分守己地过日子,从不走常人的路子,喜欢折腾和冒险,承包鸭厂,倒腾香烟,推牌九、玩虫子、斗蛐蛐他是样样精通,样样失败。他常常迷失自己,迷醉自我,不知道人生目标;他又常常义薄云天,肝胆相照,不断在豪情万丈中找回残存的良知。他做事凭着个人好恶行事,不太计较后果,有股狠劲,有种不要命的气质,因此成为南京老西门一带的知名人物。当然,他也为此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但他还是不改初衷,始终保持着“老杆子”的本色和秉性,到老也不服输、不屈从,硬挺挺活出一个南京“老杆子”的“斜杠人生”。

        这部作品同《在路上》的另一个暗合之处,在于小说的叙事腔调和行文方式。凯鲁亚克的小说写作是反技巧、反故事的即兴式联想写作,以主人公和叙事者的情感流动为叙述主线,大量使用俚语、俗语和方言,许多篇幅让位于对美国社会风俗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叙述,以此凸显小说的文化意蕴和社会学意义。《老杆子》便以一幅南京社会风俗画开场,讲述老杆子在南京早市上闲逛吃早点、与铺面商贩打招呼、拉家常的场景。他们的对话完全是南京方言、俚语,写老杆子路见不平想追赶抢包少年,却摔了个大跟头被送进医院的情形。小说的叙述语调充满诙谐、调侃,像是讲一个笑话,又似乎在说一个无厘头的故事,轻松欢快,娓娓道来。

        最有地方特色和民俗风味的是,在小说的每一章前面作者总是放置一首或两首的南京童谣、谚语、俚语、俗语、地名歌、城门谣、顺口溜,甚至还有革命歌曲和解放区歌谣。这些童谣、俚语串入小说中,实际就是写活了一部南京的生活史、民俗史和城市变迁史;而这些童谣、俚语作为每一章故事的楔子,对人物命运、情节发展、小说氛围、叙述腔调起到了暗示、象征、互文性和隐喻性等功能,其艺术功能大有讲究。

        比如,第十五章《进了预审科》的童谣是:“矮子巴,打电话,打不通,放洋嗡。”小说解释道:南京人过去喜欢“抖嗡”,就是抖空竹,发出“嗡嗡”之声。后来出现救护车和警车,拉的警报声就被叫作“放洋嗡”。警车警报一响,就预示着要抓人,在这里暗示老杆子要出事,俚语“放洋嗡”实际也是一种象征,象征着老杆子与执法机关将要结下不解之缘,也隐喻着老杆子将吃官司的命运。《老杆子》里的近百首民谣谚语的引入,实际为小说平添了厚重的文化含量,使得小说在叙述故事的时候,人物形象在那些民谣的吟诵和感喟中更加生动鲜明,摇曳多姿。

        王晓华先生是著名民国史研究专家,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辛苦爬梳多年,熟稔有关南京的各种正史资料、闻人掌故、野史笔记,此前曾在央视、凤凰卫视以及其他卫视讲述军统秘史,颇受欢迎,而写小说则是晚近的事情。从这部长篇作品来看,王晓华先生对小说技艺不仅不显得生涩,而且一上来就是个高起点,一出手就给我们一个惊喜。这部《老杆子》完全按照作者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信笔写来,毫无拘束。因为作者没有因袭的负担,暗合了凯鲁亚克的笔法,以反技巧和随性书写的方式,将自己对生活和社会几十年的观察集中在“老杆子”一人身上,以传记体加野史化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南京土生土长、与南京这个城市血肉融合的草莽英雄和江湖大哥的一生。

        “老杆子”的形象,是在当代文学史上能够立得住的、不多见的典型之一。一部当代史,就这样经由“老杆子”的形象串联起来,它带有明显的民间江湖气质,是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层面。其既不属于国家主流文化语境中的市民社会或世俗社会,也不属于现在许多作家书写的所谓“底层”,而是介于市民社会与自发自足的民间世俗社会之间的灰色地带。《老杆子》的独特之处,正是通过“老杆子”这一特异的形象揭示出了这个社会“亚文化”的隐秘存在。

        作为史学专家,王晓华必然具有“考据癖”;而这一癖好也必然影响小说的写作。在写到“老杆子”的父母亲的时候,小说信马由缰地来到“民国”——写了1923年土匪孙美瑶临城大劫案,写了国民党74师如何被歼灭,还写了1937年南京城破的各种往事,当然主要还是写“老杆子”的父母和祖父母的各种传奇经历。这些故事既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也为“老杆子”这个匪气十足的民间英雄形象找到了历史根源:原来他的祖辈、父辈都是黑社会青帮的重要骨干和头目。我认为,这样处理的确给小说带来了历史的厚重感和故事性,是不是还给这部小说的自在结构带来某种损失,需要进一步探讨。

        (作者:郝庆军,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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