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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7日 星期六

    “影子药师”乱象亟待治理

    作者:廖海金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7日 06版)

        【把脉】

        根据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据媒体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

        执业药师是我国医药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支专业化队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事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由此可见,配备驻店药师是开办药店的必备条件之一,其初衷在于保障安全用药。然而,有人却试图蒙混过关,一些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药师“挂证”不在岗,已是公开的行业秘密。所谓的“租证”,就是药店每月花几百上千元钱,租用那些取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者的证照,以备“不时之需”。

        药店之所以出现“租证”“挂证”等“影子药师”现象,与执业药师供需不对称,供不应求有很大关系。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有45万家左右,而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只有35万余人,这意味着还难以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另一组数据则显示,2017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数为678087人,相比2015年的112万、2016年的88万报名人数,明显下降。近年来医药行业经过大力发展,执药医师数量有了明显增加,但相较于更为庞大的市场需求,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另一个原因在于,药店出于成本考虑,不愿聘请全职执业药师,毕竟“租证”的价格远低于一个全职执业药师的月薪。按照市场行情,药店聘请一个专门的执业药师,每月需要工资数千元,但是如果“只租证不请人”, 每月只要一两千元。如此一来,执业药师、药店各取所需,药师“挂证”的产业链悄然出现。甚至还催生出了专门的地下产业链,有人在药店和执业药师之间牵线搭桥,为药店“租证”和执业药师“出租证件”服务。还有人专门去考证,只为租出去牟利。

        “影子药师”现象若持续存在,患者的用药安全将毫无保障可言。必须加大治理力度,综合施策,坚决杜绝“影子药师”现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一方面,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巡查,加大市场抽查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和打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另一方面,加大对出租执业药师证者的处罚力度。对于那些已在医院或诊所等单位工作的租证者,应该通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数年内从事相关工作。而对于那些根本没有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的租证者,可以给予没收租证所得,给予罚款等处罚,让其得不偿失。同时,还应当利用大数据,建立执业药师“挂证”黑名单,健全证件跟踪管理,坚决遏止“影子药师”的不正之风。

        不过,要根治“影子药师”乱象,还须从体制机制上发力。一方面,改革药师资格认定和执业制度,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考试和资格认定办法,使执业药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大幅提升,满足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对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参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的做法,由国家制订并实施“执业药师委派制”。

        此外,还应积极引导各地出台驻店药师管理法律法规,让驻店药师有章可循、监管部门有法可依。

        (作者:廖海金,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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