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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福建:以医保为抓手牵动“三医”联动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4日 08版)

        【健康中国·医改】  

     

        11月11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简称福建医保办)再出“重拳”,在全省实行医保医师代码统一管理。据医保办主任詹积富介绍,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还可以将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落实到具体的医师个人,便于对医疗服务进行统一监管。

     

        事实上,福建自9月28日在全国设立首个省级医保办之日起,这一超脱于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力度正越来越大。福建医保办日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加大了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管力度,明确违规医疗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詹积富说,这份文件就是针对饱受社会诟病的违规医疗行为制定的,一个多月来,数位医生因违规被列入黑名单,受到了暂停省本级医保处方权等处罚。

     

        “如果医保不监管医疗行为,就难以为消费者有效购买服务,消费者将始终处于弱势。而服务能否得到保障,医院和医生是关键。”詹积富指出,医保作为特殊商品,不能只对群众提供医药费用报销的职能,更重要的是能起到监管医疗行为和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的重要职能。

     

        正因如此,詹积富表示,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将改变医保此前“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医药、医疗和医保的协同发力,将监管医疗服务行为的力量拧成一股绳,让医保办真正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据了解,福建省医保委主任由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省长李红兼任。目前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发文,要求各地市11月前成立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归拢医保管理职责以实现改革全省贯通。

     

        当前,福建医保办整合了医保政策制定、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采购配送、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多重职能。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福建省的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又向前超越了两步。”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所谓规定动作,即国家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提出的“六统一”要求。福建省超越的第一步,是将城镇职工医保管理一并整合,真正做到了归口管理,减少医保管理的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而超越的第二步,则是将围绕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的一系列管理监督职能进行高度整合。这也是最核心的一步,是“三医”联动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

     

        梁万年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三医’联动改革,形成合力是务必突破的重点难点。”从前期改革实践看,“三医”联动得好,改革就有实效,“三医”联动得不好,缺乏有效的抓手,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联而不动、动而不联的情况,难以形成有效合力。中办、国办日前转发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写了8个方面24条经验,其中第八条提出可以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就是来源于福建三明设立医保局和福建设立医保办的实践经验。

     

        (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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