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冯蕾、通讯员徐琛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目前已查实北京、上海、辽宁共6家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扰乱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6家企业各罚款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据介绍,5月1日“营改增”实施后,12358价格监管平台相关举报激增。为坚决遏制部分经营者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的势头,国家发改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这次查处的企业分别是: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6家企业捏造涨价信息,误导部分消费者认为“营改增”就是“营加增”(在营业税基础上加收增值税),向市场提供错误信号,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