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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1日 星期三

    治理群租房 规范比禁令更有效

    作者:杨鑫宇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1日 02版)

        当前,群租房问题一直是大城市市政管理的痛点。为了规避群租房中潜在的安全隐患,各个城市先后出台了多种针对群租房的禁令。然而,不论禁令多么严格,群租房乱象都屡禁不止。城市管理者和群租者,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永不休止的“打地鼠”游戏。

        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日前表示,住建部将研究制定新的规定。新规将包括允许房主对房屋进行合理改造,并将房屋按间租给多名个人等规定,而“合理改造”包括在房间内打隔断、将客厅改作卧室等曾经被禁止的行为。住建部的这一表态,将群租房管理的方向从“堵”引向了“疏”,用规范取代了禁令,可以说是十分明智的。

        事实证明,仅仅依靠一刀切式的禁令,是不可能杜绝群租房乱象的。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都市里,群租房几乎可以算是一种刚需。对于那些在大都市工作的年轻人而言,房租无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以北京为例,在五环之内,一套整租的房子月租金少说也要3000元,而大学毕业生的一般起薪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需要拿出薪水的一大半来支付房租。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需求和市场的存在,赋予了群租房“顽强”的生命力。群租房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也就在这里。

        在有关规定出台之前,缺乏管理的“群租”模式,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些房主为了将房子租给尽可能多的人,不惜以堵塞疏散通道,破坏防火结构为代价,对房屋胡乱改造。而那种动辄让四五个人挤在一间卧室里的“大群租”,不仅严重损害了租客的生活质量,也给邻居带来困扰。各种群租房禁令的初衷,就是想杜绝这些问题。而住建部虽然提出允许群租,但对于群租过程中的改造标准、出租上限都做了明确规定,如要求房主在改造时不得破坏防火区隔和疏散通道,而且只能“一室一租”。将本来处在“灰色地带”的群租房纳入了正规的市政管理体系,相比禁令更能解决人们担忧的安全问题。

        当然,从长远来看,要解决大都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允许“群租房”只是权宜之计。要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以公租房为主的公共住宅建设,为有租赁需求的人们提供面积合理、价格可接受的住处。在这方面,香港、新加坡等城市的“公屋”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其实,在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上,完善的规范往往比一刀切的禁令更有效果。早在几千年前,大禹治水的故事就告诉我们“堵不如疏”的道理。而群租房管理问题,正应了这个道理,摒弃“以禁代管”的思路,通过更合理的服务性规定,来化解社会矛盾,让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顽症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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