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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在禅廉文化中发掘相应的制度性内涵

    作者: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 赖功欧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8日 08版)
    赖功欧

        禅廉文化的价值指向首先在于以禅倡廉、以禅修廉,这就需要树立起力戒贪欲、自净其心的廉洁意识。其次,禅廉文化又应树立起以禅崇简、以禅修俭的崇简而抑奢、恭俭而节用之价值指向。而以禅主敬、以禅存诚的主敬存诚、淡泊名利之精神境界,正是禅廉文化的深层价值指向。在总体上,禅廉文化应有以禅止恶、以禅行善的基本道德准则。这一伦理指向不可小视,既是禅廉文化的内核,也是其发挥匡正人心、淳风化俗效用的基础。

        禅廉文化的意义不止于此,我们从中还可以发掘相应的制度性内涵,这尤其值得当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关注和借鉴。禅佛中的律制体系及断恶修善的戒持修行,制度性内涵十分丰富。当今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等,都可从中汲取精神要素;国家公职人员从个人修身到管理社会事务,也可在其中找到相应的制度性规约。从制度文化到精神文化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制度规约的熏陶功能与作用是潜移默化的,持戒守定且熏陶日久,才能出敬畏心、才能出淡定心、才能气正而风清。所谓廉能、廉法、廉辨、廉敬、廉正、廉善等,都是基于制度性规约而提升的我国古代廉政文化的系统性内涵。当然,仅仅只有制度性规约还不够,还有赖于实践层面的切实施行,这才是禅廉文化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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