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来,抵抗和消灭、消耗日军的,不仅有在正面战场作战的国民党军队,也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在敌后抗战的武装。日本投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各抗日游击队理应接受日军投降并派代表参加受降事宜。但国民党政府为抢夺和独霸抗战果实,阻止敌后抗日军队受降。
1945年8月10日,蒋介石电令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各战区“应警告辖区以内敌军,不得向我已指定之军事长官外任何人投降缴械”。又电令第18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所有该集团军所属部队,应就原地驻防待命。其在各战区作战地境内之部队,并应接受各该战区司令长官之管辖”,“各部队勿再擅自行动”。8月13日,朱德、彭德怀致电蒋介石,“坚决拒绝这个命令,不但不公道,而且违背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仅仅有利于日本侵略者和背叛祖国的汉奸们”。新华社发表评论,指出:蒋介石垄断接受日本投降的权利,旨在挑起内战。中国解放区抗日军队有权接受日本投降和军事管制日本。
8月15日,朱德以说帖致苏、美、英三国政府,声明中国解放区、沦陷区一切抗日武装,有权接受被我军所包围之日伪军队的投降,有权派遣自己的代表参加同盟国接受敌国的投降和处理敌国投降后的工作。8月16日,朱德再次致电蒋介石,指出他要求我军“就原地驻防待命”是完全错误的,并提出“凡被解放区军队所包围的敌伪军由解放区军队接受其投降,你的军队则接受被你的军队所包围的敌伪军的投降”。8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对目前时局的宣言,要求国民党政府划定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接受日本投降的地区,并给予他们参加处置日本的一切工作的权利。但这些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均遭到国民党政府的无理拒绝。
(文字由国家档案局提供)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